全國最嚴! 新北市通過電子煙、加熱菸自治條例 製造、販售都不行
新北市衛生局指出,電子煙填充液五顏六色,誆稱具有水果、咖啡、香氣等多種口味。(新北市衛生局提供)
首次上稿 17:43
更新時間 19:50
〔記者何玉華/新北報導〕新北市議會今(29)日三讀通過「新北市電子煙及加熱式菸具管理自治條例」,除了規範未滿18歲者不得吸菸或持有電子煙及加熱式菸具,也禁止在新北市製造及販賣,形同未來在新北市內不得出現電子煙;一旦違反,將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或勒令停業、停工。衛生局表示,將在送行政院核定後3個月後公告實施。
衛生局長陳潤秋說,依據衛福部國民健康署調查,青少年吸電子煙比率增加,但「菸害防制法」僅規範不可以輸入、販賣,對自行從國外帶進來吸食、持有的,無法可管,且對違規販售電子煙也僅能開罰1000元到3000元;此外,開罰對象也限具菸品形狀,但電子煙的形狀五花八門,以致販售不具菸品形狀電子煙的業者被罰後,常能訴願成功。
審查過程中,朝野議員都認為對供應者應加重處分,在二讀條文增訂「未經取得藥品許可證或醫療器材許可證之電子煙、加熱式菸具及其零組件,不得製造、輸入、販賣、展示、廣告、促銷或贊助」,違反者將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得按次處罰或勒令停工、停業。
「新北市電子煙及加熱式菸具管理自治條例」通過後,將送行政院核定,核定通過後將在3個月內公告實施,成為繼新竹市、台中市、嘉義縣、宜蘭縣、高雄市、桃園市後,第7個通過自治條例的縣市,但規範最為嚴格。
☆自由電子報關心您,吸菸有害健康☆
新北市議會今(8)日三讀通過「新北市電子煙及加熱式菸具管理自治條例」,衛生局長陳潤秋、法制局長吳宗憲說明法條內容。(記者何玉華攝)
新北市衛生局指出,電子煙與加熱式菸具容易讓學子誤以為是在追求流行,在不知不覺中成癮。(新北市衛生局提供)
-
宜縣電子煙危害防制自治條例上路 未滿18歲禁持有
-
北市最快年底禁電子煙 供應者罰5萬元
-
守護市民健康不放假 高市財政局查緝獲佳績
-
桃市電子煙防制條例今上路 6商家卻因菸害防制法遭罰
-
新北電子煙自治條例草案只管兒少、孕婦 議員憂「做半套」
-
中市高中以下校園周邊禁電子煙 違者最高罰萬元
-
嘉義縣「電子煙自治條例」三讀通過 未滿18歲吸食最高罰5萬
-
高雄智慧停車格「地磁感應」成主流 明年底建置2萬8000格
-
「跳跳雲」童樂!南崁溪第一河濱公園共融遊戲場「七感體驗」
-
高價金剛鸚鵡遭惡霸犬咬死 訓犬專家楊暐楨:一定要栓好
-
小確幸!醫院病房就能看見玉山 美景陪伴有動力
-
淡大企管系主任赴中喊祖國 教部要罰
-
高捷岡山站明通車 新路段 刷卡免費搭
-
大幅提高四倍╱無牌旅宿業者 最高罰200萬
-
博愛座改「優先席」 禮讓身障、實際需要者
生活今日熱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