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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縱毛孩上街害廚師「犁田」 光民事飼主判賠55萬

2021/04/26 23:59

南市動保處官員建議民眾帶飼養的犬、貓等寵物外出最好繫上頸鍊或裝入運輸籠內,以策安全。(記者王俊忠攝)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飼養「毛小孩」寵物的管束不能輕忽!一時疏失讓毛小孩自己跑上街,是會釀成大禍、付出慘痛損失代價。

唐姓餐廳廚師控訴,從事臨時工的姚姓男子,於2020年4月5日深夜11點多,疏忽未將自己飼養的狗兒繫上頸鍊繩,讓狗兒自行跑到台南市仁德區德善路街道遊逛,他恰巧騎機車行經德善路附近,姚男養的狗兒突然從他的機車左側衝出來,他緊急煞車卻躲避不及,撞上狗兒後人車倒地,造成左腳骨折傷害,送醫治療。

唐男主張,這件車禍是狗主人姚男疏於管束狗兒造成,他就醫接受骨折復位與鋼釘鋼板內固定手術,需專人看護1個月,且要休養6個月、影響工作。醫師建議不能做粗重工作、不宜負重與久站,要求償50萬精神慰撫金、28萬餘元不能工作損失與看護費、醫藥費、機車修理費等共99萬多元。

對於唐男傷勢與求償金額,坦承自己是狗主人及狗兒犯行的姚男,認為唐要求的慰撫金與不能工作損失金額太誇張,雇用看護要有證明;至於醫療費與機車修理費的求償額度則沒有意見。

台南地院刑事庭依過失傷害罪判姚男拘役50日確定,得易科罰金(1日折算1000元)。

台南地院民事庭法官根據雙方主張、經濟能力、社會地位、唐男傷害等條件及有關調查,認定唐男能求償的慰撫金為20萬元、不能工作損失20萬餘元、看護費6萬元,加上醫療費與機車修理費,判狗主人共要賠償55萬餘元給廚師,民事案部分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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