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孩上街闖大禍 動保官:牽帶外出宜管束
2021/04/26 23:59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對於疏縱家犬上街、闖出大禍意外,狗主人被牽連,台南地院判飼主要賠55萬多元。台南市府動物防疫保護處建議飼主帶毛小孩寵物外出最好有一定程度的管束作為,保護毛小孩與其他民眾的安全。
從事臨時工的姚姓男子,於2020年4月5日深夜11點多,疏忽未將自己飼養的狗兒繫上頸鍊繩,讓狗兒自行跑到台南市仁德區德善路街道遊逛,1位唐姓男廚師恰巧騎機車行經德善路附近,姚男的狗兒突然從唐男人車左側衝出來,唐男緊急煞車與躲避不及,撞上狗兒後人車倒地,造成左腳骨折傷害,送醫治療。一審判姚男共要賠唐男55萬多元,還可上訴。
南市動保處動物保護組官員表示,如飼主帶狗、貓等寵物外出,法令雖無強制規定,仍建議最好為狗、貓繫上鍊繩,由飼主牽引、管束;對於小型寵物則可裝入有對外呼吸孔洞的運輸箱、籠。寵物貓、狗在住家時,飼主若確認住家空間範圍是封閉、無對外的孔洞及縫隙,可讓寵物在住家自由活動,反之,住家有對外孔洞、縫隙時,宜適度對寵物的活動空間做圈圍,但不能影響到寵物難以活動。
動保官員說,依照動保法令,對於具有攻擊性的犬隻品種,像獒犬、比特犬之類,飼主攜帶外出時,須對犬隻繫上長度1.5公尺以內的鍊繩、戴上透氣嘴罩及由成年人牽引,能積極避免外出的犬隻傷害到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