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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幼犬疑遭棄養 裝在麻布袋丟掉

2021/03/09 18:13

苗栗縣動防所呼籲飼主切勿任意棄養寵物,違者可依動保法罰3萬到15萬元。(圖由苗栗縣動物保護防疫所提供)

〔記者彭健禮/苗栗報導〕苗栗縣公館鄉中義村某釣蝦場附近,今年初發生2隻幼犬遭人以麻布袋綑綁棄置案件,經苗栗縣動物保護防疫所救援,保住2隻幼犬性命,如今健康地於縣立動物收容所生活。苗栗縣動防所呼籲飼主切勿任意棄養寵物,違者可依動保法罰3萬到15萬元。

苗栗縣動防所於年初接獲通報,指苗栗縣公館鄉中義村某釣蝦場附近,有狗兒遭人以麻布袋綑綁棄置,經派員前往,在袋內發現2隻幼犬,奄奄一息,遂先行將犬隻送交縣立動物收容所安置。

動防所人員除一邊照料這2隻幼犬,也展開追查,但因棄置地點偏僻,周邊無監視器可調閱棄置嫌疑人身份。動防所表示,若這2隻幼犬沒有被民眾發現,恐怕遭遇不測,目前這2隻狗兒已接受免疫計畫、驅蟲及妥善醫療後,已開放民眾認養。

動防所表示,依據動物保護法第5條第3項規定,飼主飼養之動物,除得交送動物收容處所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指定之場所收容處理外,不得棄養。違反者,依據同法第29條第1項第1款處3萬到15萬元罰鍰。

縣長徐耀昌表示,縣府持續倡導不離不棄「零棄養」飼養觀念,動物如同我們的家人,呼籲飼主一定要善盡飼主責任,切勿隨意棄養。如真無法飼養也應依規定將寵物送交依據動物保護法第14條規定各縣市主管機關規劃設置之動物收容處所辦理不擬續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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