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鳳山溪推水污染防治區 今年底公告上路

2019/08/19 23:34

鳳山溪污染頻傳,富田橋匯流處可見溪水變色,被地方戲稱為陰陽河。(記者陳文嬋攝)

〔記者陳文嬋/高雄報導〕高市鳳山溪污染頻傳,環保局將於大東橋以上中上游,劃定為水污染管制區,未來只要有污染水體行為,不論是個人或工廠均可依水污法開罰,提高罰則最重可達300萬元,列管事業單位維持最高罰則2000萬元,預計今年底公告上路。

鳳山溪沿岸大小工廠林立,登記有案達243家工廠,僅29家工廠屬於列管事業單位,夾雜部分生活污水,經常造成溪水污染,傳出惡臭、變色又泛油,影響民眾生活品質,北門里長謝秀霞、鎮北里長趙志成力促市府改善。

環保局今年1至7月稽查工廠149家次,揪出10家工廠開罰130萬2000元,但因查獲違規工廠大多為小型未列管工廠,無法以水污法管制,只能以廢棄物清理法開罰1500到6000元,明顯罰則過輕,無法達到嚇阻效果。

環保局將於鳳山溪大東橋以上中上游,依水污染防治法第29條規定,劃定為水污染管制區,集污區橫跨大樹、大寮、鳳山、鳥松4區,嚴格禁止所有造成水污染的行為,對象包括個人及所有列管、非列管事業。

環保局指出,過去曾查獲製香、印刷、染色、化學品調製或桶槽清洗等非水污法公告事業;或從事食品製造、發酵、屠宰等未達公告管制規模事業,未來一旦排放廢(污)水於管制區,影響鳳山溪水體品質者,將依水污法開罰3萬至300萬元,以杜絕非法排放發生。

環保局表示,列管事業單位若經查獲放流水超標或繞流排放,仍可依水污法開罰6萬至2000萬元,目前進行上游所有事業的清查及管制區公告的相關前置作業,預計將於今年底公告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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