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釀酒課程收費遭罰5萬 台南社大認為不合理

2018/10/19 00:18

網路社交平台或文創小店、烘培坊要注意,釀酒技術教學不能有收費對價關係,以免誤觸菸酒法遭罰款。(擷自臉書)

〔記者洪瑞琴/台南報導〕要注意了!民眾需取得酒製造業許可執照,才能舉辦有對價關係的釀酒課程,以免觸法。近來有民眾在臉書刊登教授釀酒課程,並收取材料費,進行酒品實作,並由學員帶回,因涉及未取得製酒許可,而以對價關係舉辦釀酒課程,台南已有兩例違反菸酒管理法相關法令而遭罰5萬元。

南市財政稅務局表示,現在網路社群或私人小型教學坊有不少這種教學課程,並非大量釀製對外販售,但因為有人檢舉,該局曾向財政部國庫署公文函示,若在釀酒教學過程中對參加民眾收取費用,或業者提供製酒原料教導DIY製酒,而酌收工本費,皆屬對價關係,不適用產製私酒未逾一定數量且供自用的不罰規定,才確認裁罰有據。

釀酒課程內容有日期、時間、地點,而費用包含場地、講師、講義、材料、用具等,若沒有製酒許可,以及在核准的產製場所,都屬違規範圍內。

不過,台南社區大學認為,釀製教學單純是提供學員生活DIY樂趣,水果醋與水果酒會一起教學,少不了講師費,若政府執法將「酒牌(製酒許可證)與教學綁一起」,從南到北各社區大學不乏開辦釀酒課程,甚至公家機關辦的客家文化習作課程也有,豈不都有觸法之虞?

推廣選用友善耕種食材釀造的「四合院自釀文化復育中心」表示,菸酒管理法是約束業者及販售私釀酒的法令,而教學是知識傳授,課程中也會提醒自釀酒屬於自用,且要符合「產製私菸及私酒供自用不罰之數量限制」,若涉及販售會觸犯菸酒管理法,參與學員習得知識後,可自行選擇是否開始發酵,發酵後為自用,應是符合規定,怎會涉及菸酒管理法,實在令人不解!

☆飲酒過量 有害健康 禁止酒駕☆

網路社交平台與文創小店要注意,釀酒技術教學不能有收費對價關係,以免誤觸菸酒法遭罰款。(擷自臉書)

文創小農與工作坊推廣釀造文化。(四合院自釀文化復育中心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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