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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與豬場為鄰 近百大埤鄉民抗議

2018/03/27 11:30

大埤鄉豐岡村民抗議養豬場設置。(記者林國賢攝)

〔記者林國賢/雲林報導〕拒與豬舍為鄰,雲林縣大埤鄉豐岡村民今早到雲林縣府抗議,要求縣府撤銷豬場設置容許,否則把豬場水肥直接抽至縣府放置;縣府農業處表示,養豬場依程序申請,依法審查,會嚴格把關,並要求業者全力溝通協調。

近百位豐岡村民上午搭乘2輛遊覽車抵達縣府,隨即高舉「反對設置養豬場」、「反對非法許可興建養豬場」等標語、高喊「抗議」走到縣府廣場。

大埤鄉代會主席陳秋慶表示,該養豬場未獲許可即興建圍牆等設施,已被縣府開罰,卻未依法回復原狀,已違反土地管制規定,縣府仍予以同意設置許可,明顯違法,必須撤除。

豐岡村長蔡國和表示,養豬場屬於高污染環境產業,該養豬場前後溝渠都是水利會所屬灌溉溝渠,任由養豬場設置,將污染農作物,且豬場距最近住戶僅150公尺,影響住戶環境品質。

抗議村民要求縣府立即撤銷豬場設置許可同意書、設廢污水排放管路、違反區域計畫法部分恢復原狀,否則將持續抗爭到底。

農業處代理副處長陳炳坊出面接受民眾陳情書,陳炳坊表示,縣府依法接受業主提出豬場設置案,該養豬場到實際飼養還須經層層關卡,縣府會嚴格審議;但此說法未被抗議民眾接受,目前還在協商中。

申請設置養豬場業者表示,該場距離住宅社區周界超過300公尺,並依「雲林縣新設置畜牧場管理自治條例」規定,將設置具備負壓功能之密閉式豬舍、高床地板、廢水回收設施、雨水污水分離設施等設施;其中密閉式豬舍非開放式環境,可減少臭味逸散及聲音的干擾,依環保單位規定設置廢汙水的處理設施,盡力減少對於周邊環境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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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縣府農業處代理副處長陳炳坊(右)接受民眾陳情書。(記者林國賢攝)

村民高舉各抗議標語,要求縣府撤銷養豬場設置許可。(記者林國賢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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