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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永軒符合「因公殉職」 消防署報請從優撫卹

2017/11/13 21:16

21歲消防員林永軒在新竹工業區昇陽光電救災中殉職火場。(照片擷取自林永軒臉書)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消防小隊長林永軒上月不幸殉職火場,今日消防署召開殉職撫卹案件審查小組會議,決議林永軒符合「因公殉職」條件,消防署將協助報請從優撫卹。

內政部長葉俊榮於上月30日曾承諾林永軒撫卹一事將依「因公殉職」辦理,但消防署所發出的特急件卻寫「因公死亡」,引發外界各種揣測。

根據《蘋果》報導,殉職撫卹案件審查小組會中決議,林永軒在執行勤務中殉職,符合「執勤職務時已有危難事故發生、執勤職務現場是高度可能讓救災人員死亡環境、明知有生命危險仍奮不顧身」,消防署將報請銓敘部從優撫卹。

至於「殉職或死亡」的爭議,銓敘部退撫司長呂明泰曾經表示,公務人員撫卹法中只有分為「病故或意外死亡」撫卹及「因公死亡」撫卹2大類,「因公死亡」中又有細分為6項,其中並沒有「因公殉職」,外傳的「因公殉職」實際上應該是指「冒險犯難或戰地殉職」這一項。

銓敘部強調,歷來消防人員在執勤或救災中亡故,都肯定其對國家社會貢獻而認定屬公務人員因公死亡範疇,至於「因公殉職」的事實認定是依據「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由消防署審查認定,若屬「因公殉職」則將以其所任職務最高等階年功俸最高俸級計算撫卹金及加發撫卹金,並由主管機關編列預算支給。

今日消防署召開殉職撫卹案件審查小組會議,決議林永軒符合「因公殉職」條件。(資料照,記者簡惠茹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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