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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台廣場空地私收停車費 交通局:將開罰

2017/07/28 17:08

「臨時停車管理處」?三重天台廣場側門有業者違法收停車費,新北市交通局表示將開罰。(民眾提供)

〔記者王宣晴/新北報導〕新北市三重區天台廣場傳出,有業者違法利用廣場側門的空地經營停車場,向機車騎士收取20到30元不等的停車費,甚至有月租收費,卻未開立收據,讓民眾質疑合法性。交通局說,那塊空地並未申請登記停車場,違法收費,將依法開罰。

位於三重市區的天台廣場內有健身房、電影院等店家,人潮不少,但附近停車格不足,機車違停現象嚴重。

投訴民眾說,昨天下午5點與朋友騎車到天台廣場看電影,發現天台側門有供機車停放的空地,沒想到才把車停好,對面掛著「臨時停車管理處」牌子的鐵皮屋中走出一名女子,自稱是天台廣場的管委會,向他們收取30元停車費,更指著一旁機車車牌上的黃色貼紙,說這塊空地是月租專用停車場。

投訴者說,收費女子向他們說,車停在該處才不會被拖吊,他們當下懷疑這不是合法停車場,並未付費停車,而是另找停車位,但附近停車格不多,許多機車都違停在巷弄間,希望政府能重視三重市區的停車問題。

新北市交通局停車管理科長金肇安則說,經查,這塊空地並未申請登記停車場,業者收停車費行為已違反停車場法,將到場蒐證勸導,並可裁罰3000元至1萬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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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台廣場側門外空地有業者經營無牌停車場。(民眾提供)

投訴人說,有個女子自稱管委會收費。(民眾提供)

三重天台廣場側門有業者違法收停車費,交通局將開罰。(民眾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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