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檳榔園廢園轉作 農民最高可領25萬

2017/04/10 11:29

檳榔園廢園轉作,農民最高可領25萬。圖為國姓鄉山坡地檳榔園。(資料照,記者佟振國攝)

〔記者林彥彤/台北報導〕檳榔為第一級致癌物,為預防癌症發生,農委會配合中央癌症防治政策,辦理檳榔廢園及轉作,呼籲檳榔農民把握年底前申請機會,每位農民若廢園每公頃可領15萬元補助,如轉作推薦作物,依土地類型不同,山坡地可再領種苗費5萬元、田間管理費5萬元;平地則可再領種苗費5萬元,合計最高補助可達25萬元。

農糧署作物生產組果樹產業科技士張瓊如指出,根據104年統計資料顯示,國內檳榔園種植面積仍有4萬3832公頃,又檳榔為第一級致癌物,對國人健康有害,因此配合中央癌症防治政策,希望藉由補助方式鼓勵檳榔農民廢園轉作。

張瓊如表示,凡在今年年底前申請廢園的農民,即可領每公頃15萬元補助,又農民若轉作推薦作物如油菜、綠竹筍、芒果或是番石榴等,平地可再領種苗費5萬元,值得一提的是,山坡地因地形轉作較費工,除了可領種苗費5萬元外、又可再領田間管理費5萬元,估算廢園轉作農民最高可領到25萬元的補助。

張瓊如說,檳榔廢園與轉作申請期限到今年12月31日止,農民可向土地所在地的公所申辦,如有問題也可致電到049-2332-380轉2247詢問,或上農糧署全球資訊網查詢。

檳榔為第一級致癌物,為預防癌症發生,農委會配合中央癌症防治政策,辦理檳榔廢園及轉作。(記者林彥彤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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