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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加水站衛生管理自治條例上路 保障飲水安全

2016/07/06 13:58

竹市衛生局今辦理「新竹市加水站衛生管理自治條例上路」記者會,呼籲轄區加水站業者遵守加水站管理規定,並宣導選購加水站盛裝水的注意事項。(記者王駿杰翻攝)

〔記者王駿杰/新竹報導〕為加強加水站業者管理,保障市民飲水安全,新竹市衛生局今辦理「新竹市加水站衛生管理自治條例上路」記者會,呼籲轄區加水站業者遵守加水站管理規定,並宣導選購加水站盛裝水的注意事項。

衛生局副局長楊清媚表示,市長林智堅上任後即責成衛生局研訂《新竹市食品安全衛生管理自治條例》,希望提供市民高品質飲食環境,杜絕黑心食品流入市面。

目前市面上加水站林立,現場大多無人管理,因此衛生局設置《新竹市加水站衛生管理自治條例》,於今年6月16日正式上路。

楊清媚指出,《新竹市加水站衛生管理自治條例》首創全國每年全面檢驗轄內加水站水質,並規範加水站須於明顯處張貼管理人員、水質檢驗、明確資訊標示、設施清潔維護管理記錄等重要資訊,條例規定,轄區加水站業者要申辦加水站許可證才可營業,並於公告日起6個月內備妥相關文件到衛生局辦理加水站許可證,有效期限為3年。

楊清媚表示,該自治條例明定罰鍰條文,若違反加水站變更、衛生管理人員、加水站維護(紀錄)、業者自主檢驗規定,將限期改正,否則將按次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違規情節重大者,命停止營業至改正。

楊清媚提醒,民眾到加水站買飲用水應注意加水站是否張貼許可證、負責人及衛生管理人員基本資料、設備維護管理紀錄等,並標示「應煮沸勿生飲」,民眾自備的盛裝容器也要清洗乾淨,才能用水無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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