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止新違建 9/1起買賣須附「無違建證明」
2015/08/26 12:39
過去台北市違建問題難解,建管處祭出新招,只要建物所有權首次登記,或是因為買賣、交換等,都必須附上由開業建築師鑑定的無違建證明。(記者鍾泓良攝)
〔記者鍾泓良/台北報導〕北市府為了遏止北市違章建築,9月1日將實施「台北市遏止新增違章建築處理措施」,規定9月1日起領得使用執照的建築物,起造人或所有權人申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或是因為買賣、交換、贈與等,都必須附上由開業建築師鑑定,三個月內有效之建築物無違建證明。
建管處公文指出,建築師受起造人或建築物所有權人,委託出具建築物無違章建築證明時,應依使用執照竣工圖,針對建築物專有部分及約定專用部分進行比對,若是違反相關規定則不得核發證明,並必須通報建管處。
此外,台北市各地政事務所收到無違建證明之後,應於登記完畢後一日內通報建管處依法查察,組成雙層的稽查。
-
違建地營業 聲請國賠難
-
違建9/10拆 伊殿園違法開發送辦
-
公司治理評鑑前5% 這八家十連霸
-
凌晨大雨!基隆復興路坍塌擴大 違建提前開拆
-
頂樓違建隔套房出租 判拆除並支付不當得利
-
藏身烏來山區 頂級溫泉會館是大違建
-
張男竊佔公有地38年 種果樹、蓋茶廠…現被起訴還沒收
-
驚!台中「米奇妙妙屋」垃圾滿到天花板 鄰居鬆口氣終於可好好呼吸
-
噁!「用過保險套」塞沙發縫 電影館員工曝最難清的是這個……
-
大學想讀中醫系竟被勸退 網嘆:因為沒前景
-
瞻望未來台南! 成大「府看.府城」5月登場 探討房價、光電議題
-
網購「評價不足」不能買?他傻眼求助 網猜1可能
-
兒權團體籲速通過民法1085條修正案 讓台灣成為零體罰國家
-
結婚14年人妻曝5點「維持婚姻小秘訣」 網傻眼:越看越可悲
-
「無人泡麵店」客群是誰?老闆曝內幕:大趨勢
生活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