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菸可否進口? 關務署:違法
2015/07/15 21:19
食藥署查獲電子菸,超過八成都有含尼古丁。(記者吳亮儀翻攝)
〔記者邱柏勝/台北報導〕為避免二手菸造成污染,電子菸成為癮君子的替代品,然而,抽電子菸在台灣仍屬非法。財政部關務署指出,藥事法明令電子菸禁止在國內製造、販售,且衛福部已將含尼古丁成分的電子菸納入藥品管理,未經許可擅自輸入,可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台幣1000萬元以下罰金。
關務署表示,依衛福部食藥署檢驗資料,超過8成電子菸含尼古丁,且電子菸補充液中可驗出甲醛和乙醛等化學添加劑,長期使用恐危害人體健康,因此衛福部食藥署自98年3月起,已將含有尼古丁成份的電子菸產品,納入藥品管理,並在藥事法明訂罰則,民眾若未經核准擅自攜入遭海關發現,將逕移送司法機關,最高可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罰金1000萬元。
至於未含尼古丁成分的電子菸相關產品,則受菸害防制法管制。民眾若輸入相關產品,海關將移送衛福部國民健康署,查明有無違反菸害防制法規定。官員說,任何人不得製造、輸入或販賣菸品形狀的糖果、點心、玩具或其他物品,若有違反菸害防制法情事,一旦查獲將責令退運。
而根據關務署統計,今年上半年海關共查獲電子菸等非法進口案件,總計共273案,其中含電子菸5458支,菸油補充包3萬0422件,因違反藥事法或菸害防治法,予以移送司法機關或責令退運。官員提醒,為維護國人健康,海關將加強電子菸及相關產品的邊境查緝工作,呼籲民眾不要以身試法。
食藥署檢驗發現,有電子菸補充液竟含甲醛和乙醛。(記者吳亮儀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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