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達病態肥胖 仍施胃繞道術 醫美名醫 業務過失致死起訴
台北市加美診所醫師丁立文,在幫陳姓女子進行胃繞道手術前,未先測量陳女的身體質量指數(BMI),北檢根據醫療事故鑑定委員會報告,認定丁立文確有過失。(記者錢利忠攝)
減重手術前 沒先測量BMI
〔記者錢利忠、吳亮儀/台北報導〕卅多歲陳姓女子為了減肥,找上台北市加美診所的醫師丁立文進行胃繞道手術,結果術後不到十天,就因腹膜炎引發敗血性休克不治,家屬指控丁立文及診所四名護理師業務過失致死。台北地檢署根據醫療事故鑑定委員會報告,認定丁立文沒測量陳女的身體質量指數(BMI),確有過失,昨起訴丁立文,依醫囑行事的四名護理師則不起訴。
台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一般外科主任、體重管理中心主任王偉分析,胃繞道手術、袖狀胃切除手術是國際公認標準的減重手術,對象是「因肥胖而有生命風險」者。依健保規範,BMI值超過卅五、且有肥胖相關疾病例如慢性病,或是BMI值高於四十,才建議做手術,「民眾要有認知,醫師更該把關」。
術後不適 只開止痛藥抗生素
檢方調查,去年一月間,陳女到診所接受胃繞道手術,術後當天即返家休養,但三天後她因術後不適回診,丁立文卻只開立止痛藥及抗生素。直到陳女在診所住院五天後,護理師察覺陳女呼吸異常,將她轉送台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搶救,但隔天就因腹膜炎導致敗血性休克不治,家屬質疑診所涉及醫療過失,憤而提告。
醫鑑會調查,陳女BMI值未達病態性肥胖的標準,尚不需進行胃繞道手術,丁立文手術前也沒測量陳女的BMI值,且術後未觀察陳女腸道排氣狀況就貿然讓陳女返家,醫療過程確有疏失。
檢方根據醫鑑會報告,發現陳女的死因是進行胃繞道手術後,腸胃道吻合破裂,引發腹膜炎造成敗血性休克不治,依醫鑑會報告結果認定丁立文涉醫療過失的罪證明確,至於四名護理師都是依照醫囑行事,認定無過失。
引發腹膜炎 敗血性休克不治
王偉提醒,若胃需要動相關手術,最好要由消化外科醫師來執行,「台灣代謝及減重外科醫學會」網站上都有公告認證的醫療單位和醫師,民眾可依此做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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