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非法神器」追劇 當心被斷訊
提供非法程式與輸入製造是共犯結構,是本次著作權法修法要打擊的重點。(資料照)
提供非法程式與輸入製造是共犯結構
智慧局︰修法打擊重點
〔記者林菁樺/台北報導〕立法院昨三讀通過著作權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明訂提供非法連結的APP應用程式、機上盒內有指導說明或預設路徑,以及製造、輸入或銷售載有非法連結的機上盒等三種樣態均違法,最高可罰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呼籲民眾勿購買來路不明的機上盒,已購買到非法機上盒或APP的消費者雖未觸法,但著作內容並不合法,可能隨時會被查獲而斷訊。
消費者買到雖未觸法 但收視權沒保障
不少不肖業者打著「免月租費」、「終生免付第四台費用」等廣告利誘消費者購買連結侵權內容的機上盒,但業者一毛未付,沒拿授權卻從中牟取暴利,損害著作財產權人或合法取得授權OTT(影音串流服務)業者權益,影響國內影視產業發展。
智慧局說明,修法後共有三種樣態違法,一是提供非法影音網路連結的APP應用程式,也就是坊間所稱追劇神器,上架到Google Play商店、App Store等平台或其他網站給民眾下載使用。
其次,雖未直接提供電腦程式,但指導、協助或預設路徑供公眾下載使用電腦程式;智慧局舉例,機上盒雖然沒有內建非法的APP應用程式,但卻提供指導或協助民眾安裝、或在機上盒內提供預設路徑,供人安裝使用,也屬違法。
另外,製造、進口或是在市面上銷售內建非法APP應用程式的機上盒也會觸法;智慧局組長毛浩吉解釋,通常提供非法程式與輸入製造是共犯結構,是本次修法要打擊的重點。
毛浩吉指出,一般沒有內建連結侵權內容APP的手機、平板或合法OTT機上盒等裝置,並不會受到修法影響;已經購買到非法機上盒或APP的消費者雖未觸法,但著作內容並不合法。毛浩吉說,「連結隨時都可能會被查獲因而斷訊」,呼籲消費者切勿購買來路不明的機上盒,才能保障自己的收視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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