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將李述德被求重刑 法界人士:馬英九恐難脫身
2017/11/01 06:00
馬英九的愛將李述德被求刑10年,大巨蛋案情恐向上延燒。(資料照)
未獲馬同意 敢違法免收權利金?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台北地檢署偵結大巨蛋弊案,昨起訴馬市府時期的財政局長李述德並求處十年重刑,法界人士認為,應是檢察官認為馬英九當年指派李負責與遠雄議約,且二○○四年九月馬、趙密會後,大巨蛋案就出現免權利金等關鍵大轉折,懷疑馬涉有圖利罪重嫌,雖然馬不在此波起訴名單內,但檢方已將馬列為另案偵辦對象,馬恐難全身而退。
若認定共同正犯 馬刑責五年起跳
律師林富貴分析,如果遠雄原本應付給北市府權利金,在未經正式開會討論或專業評估下,而馬、趙密會後就改為免付,馬很有可能被檢方認定是共同正犯,恐怕會觸犯刑責五年起跳的圖利罪。
國立台灣海洋大學海洋法律與政策學院院長陳荔彤認為,依目前證據來看,馬和趙私下接觸過後,就出現免收遠雄權利金的轉折,馬的嫌疑重大,未來檢方有可能起訴。
陳荔彤說,依官場文化,李若未得到馬的同意,應該不至於自行做出違法免收權利金的決定,從常情研判,馬和李共謀的可能性不小,但須視檢方有無掌握足夠的證據。
律師張立業也指出,檢方昨依圖利罪起訴李述德,看得出檢方也認為馬可能涉圖利罪,才會另案偵辦中。只是,圖利罪處罰的是故意犯,檢方必須蒐集強有力的證據,證明馬知情且同意免收遠雄權利金,再指示李去執行,以此來說服法院將馬定罪。
馬、李兩人被懷疑圖利遠雄,關鍵點在於北市府和遠雄原本開了十次會,雙方都有支付權利金的共識,但在馬、趙密會後的第十一次會議,竟出現零權利金的大轉折,雖然趙事後多次強調「忘記那次會議說什麼」,馬也聲稱只是「禮貌性拜會」,但北檢仍不排除馬涉嫌圖利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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