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巨蛋弊案疑點重重/簽約前馬市府驚爆圖利 簽約後公安審查也放水
大巨蛋弊案叢生。(資料照)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台北地檢署偵辦遠雄集團涉大巨蛋弊案,案情可依簽約前後分成兩部分,議約階段馬市府涉圖利遠雄簽不平等合約,簽約後台灣建築中心涉放水大巨蛋消防防火性能審查,護航遠雄取得建照;代表馬市府議約的前財政局長李述德、負責公安審查的台建中心前執行長許銘文,因此分涉圖利等罪遭起訴。
大巨蛋議約部分,檢方查出北市府當初公告招標時,均有公告列出原始條件,包括容許樓地板面積、土地租金、營運權利金按每年營收百分比計收等;但遠雄議約期間,李述德卻擅自更改招標公告內容,造成廠商之間的不公平競爭。
公安審查部分,營建署在一○○年六月間,委託台建中心審查大巨蛋防火避難性能設計,作為核發建照的前置作業,許銘文明知遠雄未修正報告書,仍施壓甄審委員核發評定書,使遠雄能在期限前,順利取得建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