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轉型私校掏空校產 教團籲嚴把關
過去因為部分私校經營困難,有的教師還遭欠薪,曾北上抗議教育部放任校方長期欠薪。未來的高教轉退潮中,教師權益更需被保護。(資料照)
粗估6年內要減少40所大學 總資產高達千億
〔記者林曉雲/台北報導〕體質欠佳的大專校院退場,勢不可免。台灣高等教育工會根據教育部資料,粗估六年內,大專校院將較現在減少廿到四十所,四十所大學的總資產合計高達上千億元,呼籲教育部嚴格把關,不能讓轉型退場的私校掏空校產。
轉退草案漏洞多 盼教部負接管責任
高教工會青年行動委員會召集人蘇子軒,針對尚未立法通過的「私立大專校院轉型及退場條例草案」,指內容只將欠薪、減薪、違反相關法律等傷害師生權益的私校列入專案輔導,並非向法院聲請解散董事會,沒有課責機制。輔導機制僅規定「得」加派公益董監事,卻非強制性,形同虛設。
蘇子軒說,草案未提及教育主管機關要如何保障教師工作權益,未強制學校協助學生轉學,也未規定清算解散後校產歸屬。高教工會呼籲,對於危害師生權益或違反法令的學校,教育部應負起接管責任,強化專案輔導學校的監督及輔導,並保障教師工作權和學生受教權。為確保校產回歸公共使用,私校停辦後,校產應捐入「高教公共化」基金,五十億元轉退基金則應用來降低學校或改善生師比,而不是發給學校、圖利校董。
50億轉退基金應改善生師比 非給學校
教育部技職司長楊玉惠表示,「私立大專校院轉型及退場條例草案」是針對少子化導致學校收入銳減,董事會雖無違反私校法規定,但學校財務狀況惡化,專法目的在維護學生及教職員工權益。
教部︰校產依法清算 不會落入校董
比如,私校停辦時,得採直接停辦或停招後停辦兩種方式。楊玉惠表示,會確保無轉學意願學生能修畢應修學分,停辦學校學生如有轉學需求,教育部將以五十億元的基金,補助學生轉學安置的相關費用,並非發給學校。
有關校產處理,楊玉惠表示,針對專案輔導學校,教育部會加派公益董事和公益監察人,即使學校退場,校產仍會被監督;設校基金和不動產也會強制信託,避免董事會變賣,校產最後依「私立學校法」清算,還錢給退場基金及地方政府,不會落入私校董事口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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