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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泰大直損鄰害民宅塌副理等5人起訴 未按圖施工連續壁厚度少10公分

2024/04/29 11:21

基泰建設的「基泰大直」建案疑因施工不當,導致鄰房塌陷。(資料照)

首次上稿:09:53
更新時間:11:21(新增連續壁偷減10公分等內容)

〔記者王定傳/台北報導〕去年9月間,基泰建設「基泰大直」因施工不當造成25戶鄰宅傾毀;台北地檢署今日偵結,依違背建築術成規、偽造文書等罪嫌起訴基泰大直工地主任張博翔及基泰公司工程部副理兼工地負責人(監工人)邱丞鴻、基泰公司專案人員姜若彥、「基泰大直」案「監造人」建築師王德生、「承造人」福益公司技師劉豐壽共5人,基泰董事長陳世銘、福益董事長王明堂被控殺人未遂部分簽結。

這次被依違背建築術成規罪嫌起訴者僅張博翔、邱丞鴻2人,王德生、姜若彥、劉豐壽3人則均涉偽造文書罪嫌。

檢方調查,張博翔、邱丞鴻為了趕工,未依結構圖施工製作厚度為60公分的連續壁,竟偷減「10公分」,要求下包商施作厚度僅為50公分的連續壁,且為免工期延誤,又違背順序,要求下包商在完成連續壁內外側導溝地質改良工程後,先進行地質改良工程再進行連續壁工程;另於地質改良工程完工後,亦未就成果進行鑽孔取樣測試,以確認是否符合結構圖要求。

不僅如此,去年4月間,基泰大直已有鄰損情形,住戶檢視監測數據,張博翔、邱丞鴻為免損鄰爭議擴大,竟涉要求監測廠商儀大工程公司,出具監測案週報表改變量測數據的初值,造成數據失真,甚至在知悉工地部分監測項目數據已達行動值或超過警戒值情況下仍繼續施工,種種作為致本案發生。

檢方調查,張博翔明知施作連續壁厚度僅為50公分,實未按結構圖施作,亦未辦理變更設計,涉製作不實勘驗報告;不知情的技師劉豐壽前往工地勘驗時,在無實際檢視、丈量連續壁尺寸情況下,在張博翔預先準備好的不實報告上簽名用印,2人此部份均涉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準公文書)罪嫌。

至於王德生及姜若彥部分,檢方調查,去年4、5月間,基泰大直已發生損鄰情形,住戶遂向台北市都發局提出鄰損申請書,怎料,王、姜2人明明沒到場勘查,就直接在張博翔的損害責任歸屬初步認定書上(內容提及:經本案監造人…判定損害責任非屬施工造成」簽名用印,此部分3人均涉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嫌。

檢方建請法院請審酌,張博翔、邱丞鴻2人,枉顧各項法令及建築成規要求,僅為求私利,未按圖施作且為規避損鄰爭議,多次調整監測數據,枉顧監測系統所發出警訊,因2人違背建築術成規行為,再加上劉豐壽、王德生2人於勘查程序中敷衍行事,使各項審核機制淪為形式,喪失糾錯功能,致本案房屋倒塌,上百人被迫離開家園憾事,且邱、張2人犯後飾詞矯辯,王德生亦含混其詞,均未坦承犯行,3人對公共利益造成具體危害甚鉅,均請從重量處7個月以上之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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