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關閉此視窗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翁性侵判刑強制治療17年癌末「不想死在裡面」 高院裁定延長治療1年

    7旬翁性侵判刑已被執行強制治療17年,目前因癌症未期拒絕延長強制治療,稱「不想死在裡面」,高院仍裁定繼續延長治療1年。(記者楊國文攝)

    7旬翁性侵判刑已被執行強制治療17年,目前因癌症未期拒絕延長強制治療,稱「不想死在裡面」,高院仍裁定繼續延長治療1年。(記者楊國文攝)

    2024/05/22 14:59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羅姓男子在2007年因性侵女子,2009年遭判刑6年10月及強制治療確定,但他因再犯危險並無顯著降低遭持續強制治療,檢方聲請繼續延長,他說自己74歲且肺癌末期,且已經接受強制治療17年,請求停止強制治療,「不想死在裡面」,但高等法院認為仍有強制治療必要,裁定今年7月31日起算1年,繼續延長執行強制治療。

    檢察官聲請指出,羅翁因妨害性自主等案件,經法院裁定令入相當處所施以刑後強制治療,必須至其再犯危險顯著降低為止,並應每年鑑定、評估有無停止治療的必要性。

    檢察官稱,羅翁經醫院的刑後強制治療處所治療評估小組會議,決議認定羅翁有繼續治療的必要,因此聲請從今年7月31日起,繼續延長執行強制治療1年。

    羅翁指出,罹患肺腺癌第4期,是肺癌末期,他已經74歲,不能繼續住在醫院接受強制治療,請讓他交保,並稱「我要死也要死在外面,我不想死在裡面」,他接受強制治療前後已長達17年,比刑期更長,卻都無法假釋,反問「我有那麼可惡嗎?」羅翁說他非常不服氣,要求「還我公道」。

    羅翁的律師主張,羅翁被判刑6年10月確定,強制治療竟然比刑期還長,性衝動應該有所減弱,他已經是癌症末期,每天要吃很多藥,應該身體會很虛弱,理論上他應該沒有再強制治療的必要,請求勿再延長其強制治療。

    高等法院認為,羅翁去年被高院裁定有繼續執行強制治療必要,而自去年7月31日起算繼續延長1年的強制治療,雖提起抗告,仍遭最高法院駁回確定,將於今年7月30日屆滿。

    高院指出,經強制治療機關強制治療評估小組認定,羅翁仍有繼續治療必要,高院審酌羅翁涉案情節、目前治療情況、鑑定報告所做的評估結果,認定其再犯危險並無顯著降低,無法從羅翁年紀已高、目前罹癌等情形而停止強制治療,因此裁定繼續延長執行強制治療,期間自今年年7月31日起算1年。可抗告。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圖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