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學正常化督導措施8月實施 學校違規將限期改善
教育部近日再預告「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正常教學督導辦法草案」,提出地方政府實施督導相關細節。(資料照)
〔記者楊綿傑/台北報導〕教育部推動教學正常化,已明訂國中小學習評量實施,不得於上午第一節課前、課間、中午休息或課後輔導時間辦理,近日再預告「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正常教學督導辦法草案」,提出地方政府實施督導相關細節,若學校有違反者則應限期改善,預計今年8月1日實施。
「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正常教學督導辦法草案」內容提及包括編班正常化、課程規劃及實施正常化、教學活動正常化及評量正常化等四大面向等都是督導內容,要求地方政府應建立相關機制、學校並應有內部檢核及自主檢核機制。而為提供地方政府及學校因應時間,自今年8月1日起開始實施。
其中在學習評量實施部分,最為人熟知的即為國中小實施學生學習評量,應於學習節數內一至七節課實施,不得於上午第一節課前、課間、中午休息或課後輔導時間辦理。學校為模擬升學測驗或國中教育會考之準總結性評量,不得於寒暑假結束後之第一週實施。
在課程教學實施時間則包括,學校學習節數以外之課後輔導、寒暑假學藝活動及留校自習,課程內容以復習為主,不得為新進度之教授,並以自由參加為原則。如有課後輔導,則應於週一至週五辦理,辦理時間每日不超過下午5時30分。另寒暑假學藝活動則應於週一至週五上午辦理。
草案明確訂出地方督導機制應包括國民中小學自主檢核、正常教學視導、正常教學法令宣導。自主檢核如編班公告、行政人員巡堂、作業查核等進行,並將相關規定公開透明公告於網站。而視導小組成員則應從督學、專家學者、國民教育地方輔導團之分團輔導員、地方教師會代表、地方家長團體代表等至少二類對象組成。
視導頻率部分,國小每學年抽查一定比率校數,國中則每學年完成1次實地視導,並應以無預警方式辦理。但因學校距離、行事曆安排考量,可在到校前1.5小時內通知學校。視導內容則包括資料審查、課堂巡查,以及向師生及行政人員晤談等,若有違規者,則限期改善,並列為加強視導對象。
-
部分學校仍要學生7時半到校 教育部將先輔導
-
部分高中要求學生照舊7時半到校 林騰蛟:介入督導
-
被指未落實早自習新制 新北明德高中︰尊重學生自主學習規劃
-
落實早自習新制 潘文忠:不允許學校巧立名目
-
台北市青年局補助社團提案 跨校最高可達10萬
-
保母夥胞妹虐死男童剴剴 北院命再押兩個月
-
黃珊珊搬都計自治條例想解套 游淑慧批:正好「自證有罪」
-
爆隨身碟「小沈1500沈慶京」北檢傳喚三立記者馬郁雯 庭訊約1小時結束
-
台灣民意基金會民調:民眾黨流失高教育、白領支持者
-
台日高教合作再深化 10所大學攜手面對AI數位化挑戰
-
詹江村稱他「想妍妍」不成由愛生恨 鍾小平怒告妨害名譽
-
在押沈慶京二度就醫求具保停押 北院還在等這件事才能下裁定
臺北市今日熱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