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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向上路「國家級追焦」吞1.2萬罰單 警:嚴重超速已取締714件

2024/08/11 23:39

台中市向上路五段因長下坡危險性較高,警方呼籲民眾減速慢行。(民眾提供)

〔記者許國楨/台中報導〕台中市有民眾近日開車行經南屯區向上路五段時,因車速超過速限44公里,收到1.2萬元罰單,嚇到在臉書社團發文提醒大家小心,轄區第四分局則表示,該路段因長下坡危險性較高,今年迄今已取締嚴重超速(超過40公里以上)計714件,因期間也曾發生超速自撞死亡車禍,呼籲民眾減速慢行。

有民眾上月開車行經南屯區向上路5段時,因開在速限40公里慢車道,被測速照相機拍到時速達84公里,已經嚴重超速44公里,因此收到1萬2000元罰單後,在臉書社團發文稱「父親節最大禮」,不少網友紛紛留言「我家女兒1月也收到,還要吊扣牌照6個月」、「開車在路上,只要看到照相機的圖就請減速到速限內就沒錯」。

轄區第四分局對此表示,向上路五段過五權西路三段往東,此係長下坡且屬於危險性較高的路段,快車道限速60公里,慢車道限速40公里,經統計今年迄今取締嚴重超速(超過40公里以上)計714件,其中時速達100公里以上(慢車道)計有46件,造成交通事故64件(含死亡交通事故1件),因此會針對該易肇事路段規劃機動測照勤務,防止事故發生。

警方強調,立院已於去年4月14日三讀修正通過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並同步於6月30日施行,原駕車超過速限60公里之危險駕車行為,調降為超過速限40公里以上即視為「危險駕駛」,也提高罰鍰上限金額,由原本2萬4千元提高至3萬6千元,如駕車超過當地速限40公里以上,除處1萬2千元至3萬6千元並施以道安講習外,車主並吊扣牌照6個月。

第四分局長陳祥麟呼籲,10次車禍9次快,行經此路段用路人請注意速限並減速慢行,行車超速易釀交通事故,並造成人員重大傷亡,為維護用路人交通安全,請駕駛朋友們確依限速行車,以免危及自身及他人安全,並違規受重罰而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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