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偕長女搬家逃離 、夫稱分居妻與人曖昧不清 怨偶判離

2025/03/22 13:49
妻偕長女搬家逃離 、夫稱分居妻與人曖昧不清  怨偶判離

妻與長女搬家逃離、夫指分居妻與人曖昧不清,怨偶判離。圖為苗栗地院。(資料照)

〔記者蔡政珉/苗栗報導〕婦人丁丁(化名)於2002年和前夫結婚,之後兩人生下一對兒女目前已經成年。丁丁近期向苗栗地院提出離婚訴訟,認為與前夫已分居6年,雙方毫無感情;丁丁前夫則指丁丁另與其他男子逾越男女交往分際,法官審理後,認為雙方均有可歸責因素,婚姻難以回復故判准離婚。

丁丁指控,與前夫婚後早已分房10多年,且分居時前夫常與子女吵架,導致長子未成年時即先搬離住處,後來女兒也要搬家,她擔心女兒安危故趁前夫上班時偕同女兒搬走,雙方已經分居6年,而分居後前夫並未關懷,毫無感情。

丁丁前夫則指出,丁丁未告知他便擅自帶子女搬出原住處,他也曾向警方陳報失蹤,而丁丁在其陳報失蹤期間遭目擊與其他男子出外遊玩,更與黃姓男子有逾越男女交往分際行為,並稱丁丁所言多有不實。

雙方一對兒女出庭時則說,丁丁與前夫感情一直不佳並早已分房,平時更少有對話,且丁丁前夫常以言語對丁丁施加壓力等等。

法官審理後,認為丁丁前夫多次與妻兒發生爭吵,導致子女、妻子先後離家未歸;至於丁丁則於分居期間與男性友人有逾越男女交往分際親密行為加深感情裂痕。法官認為雙方已難以維持婚姻且均有可歸責因素,故判處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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