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 熱門 政治 軍武 社會 生活 健康 國際 地方 蒐奇 影音 財經 娛樂 藝文 汽車 時尚 體育 3C 評論 玩咖 食譜 地產 專區 求職

一般事業廢棄物清運收費一度引爭議 苗栗大湖鄉公所修改條例

2024/06/26 14:36

一般事業廢棄物清運收費一度引爭議,大湖鄉公所修改條例。圖為鄉內供遊客使用的垃圾桶。(資料照,記者蔡政珉攝)

〔記者蔡政珉/苗栗報導〕苗栗縣大湖鄉草莓栽種面積冠全國,有「草莓王國」美名,時序入冬後,大湖草莓季也迎來許多遊客,今年光是春節期間就湧入超過30萬人,並帶動周邊旅宿、餐飲業等商機;另外,大湖鄉擁有不少露營區,同樣吸引不少愛親近自然的遊客到露營區遊玩。大湖鄉公所因遊客多難免衍生垃圾,設置大湖鄉公所事業廢棄物代清除(運)處理自治條例,之前一度引發反彈,經鄉公所與業者溝通後,修改條例正式上路。

大湖鄉公所考量,由於草莓季一到,帶動鄉內經濟發展,湧入大湖鄉的遊客眾多,遊客四處賞玩之餘難免會出現垃圾需丟棄狀況,而大湖鄉公所考量保護環境,希望能落實垃圾分類,以免清運車輛常被竹南焚化爐退車。

之前業者反映,因不同地區吸引的消費者數量有所差異,加上大湖鄉遊客受草莓季影響,淡旺季明顯;露營區業者也說,因客人習慣不同,垃圾量也不一建議鄉公所能修改條例更因應現實狀況。

大湖鄉公所與業者溝通後,修改自治條例,主要為行業別及收費標準得參採全年度淡、旺季平均營收值。而條例所稱一般事業廢棄物,指大湖鄉事業機構(餐廳、便利商店、旅宿、露營區、大型連鎖賣場、觀光景點、臨時攤販集中場及農會等行業)所產生商業廢棄物。

大湖鄉公所修改條例後,也提供業者可尋找民間清運公司清運,露營區清運垃圾帳數、餐廳桌數等皆調整。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