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少年就範 男子變態暴行遭起訴
2020/08/10 16:44
吳姓男子對未滿16歲的少年阿豐(化名)施以變態暴行,嘉義地檢署今天依強制性交等多項罪嫌,起訴吳男。 (記者丁偉杰攝)
[記者丁偉杰/嘉義報導]變態暴行!嘉義一名29歲吳姓男子,今年初連續多次脅迫一名未滿16歲少年阿豐(化名),為其口交、吞精、打手槍,甚至以水柱衝擊阿豐肛門致流血,要阿豐自拍猥褻影片,吳男將性侵過程錄影並拍照,威脅若不就範,就要上傳網路,嘉義地檢署今天依強制性交等多項罪嫌,起訴吳男。
吳男之前因過失傷害案件,被判刑2月,104年易科罰金執行完畢,107年間因妨害性自主等案件,被判刑11年,目前在嘉義監獄服刑。
起訴書指出,吳男於107年在嘉市某租行車認識阿豐,知悉對方未滿16歲,年幼可欺,便在109年元月30日傍晚5時許,在嘉市某飯店毆打阿豐頭部後,喝令阿豐自行打手槍,讓他觀看,並拍下影片、照片,之後脅迫阿豐為其口交,待射精至紙杯中,再令阿豐吞下紙杯中的精液及尿液。
隨後,吳男將蓮蓬頭水管強塞入阿豐肛門,以水柱衝擊阿豐肛門及直腸,至肛門流血後始停止;同日晚間10時許,吳男要求阿豐為其口交、吞精等,並將性侵過程錄影並拍照。
檢方指出,2月2日起至26日止,吳男恫稱要將猥褻影片上網,以此威脅阿豐多次與他見面進行性剝削、強制猥褻、強制性交等行為,甚至強行以束帶將阿豐綑綁在毛巾架上,為阿豐口交,另逼迫阿豐拍下自行以手指進入肛門抽動1分鐘的猥褻影片。
檢警接獲阿豐母親報案後,3月執行搜索,扣得吳男聯絡阿豐的手機及存放性侵過程影片用的行動電話2支、嬰兒潤膚油、束帶等證物;案經偵查終結,依強制性交、強制猥褻、違反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等多項罪嫌起訴吳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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