獲美救濟外國移民 恐無緣綠卡
美國國土安全部宣布,將針對已接受或可能接受美國社會救濟的移民,實施更嚴格規定,提高他們取得美國簽證或綠卡的難度。圖為美國與墨西哥邊境的加州聖地牙哥奧塔伊梅薩(Otay Mesa)檢查站,許多墨西哥人正排隊等候入境美國。(美聯社檔案照)
〔〔編譯茅毅/綜合報導〕美國政府二十二日宣布,擬針對已接受或可能接受糧食券、申請國民住宅或醫療補助之類社會救濟的外國移民,祭出更嚴格的規定,使他們更難取得美國簽證,或被稱為「綠卡」的永久居留權。新規定由國土安全部提出,旨在藉由擴大移民官拒絕核發簽證或綠卡的權限,將川普政府視為負擔的移民拒之於門外。不過,欲歸化美國公民的外籍人士不受影響。新規定將排除包括難民在內的某些團體,在公告六十天內,待各界表達意見後再做修改,無需國會通過。
根據這項名為「基於公眾負擔而拒絕入境(Inadmissibility on Public Charge Grounds)」的四四七頁草案,一旦移民已接受合法享有的社會救助,例如「醫療保險D部分低收入補助(Medicaid)」、第八類(Section 8)房屋券,和通稱為「補充營養援助計畫(SNAP)」的糧食券,移民官將有權不發放美簽或綠卡,給這些渴望續留或永久居留美國的外國移民。
國土安全部部長尼爾森表示,新規定將確保尋求進入與留在美國者,可暫時或永久地財務自足,不會依賴公共津貼。若該案實施,每年將影響逾三十八.二萬已在美國的移民取得永住權。此外,每年數十萬名未入境美國、透過美國國務院獲得永住權的外籍人士,也會受到影響。國務院很可能會修改其現行規定,以便與國土安全部配合。
儘管新規定並非以多數已取得綠卡的移民為對象,但倡議人士擔心,為了繼續保有綠卡,這些合法移民會自我限縮,不再領取公共津貼。新規定也不適用家戶所得在官方貧窮標準十五%以下的移民家庭。
川普政府的新規與現行準則大相逕庭。自一九九九年起迄今,美國政府都將公眾負擔的定義限縮在接受直接現金援助,或政府資助的長期照護、「主要依賴政府維持生計」者。現行準則也明確禁止當局在決定外國人是否有權移民或居留美國時,將接受糧食券等非現金補助也納入考量。
本案構想於二○一七年首度提出時,獲得保守派人士歡迎,視為防止移民消耗美國公共資源的必要之舉。民主黨及移民權益團體則主張,新規定等於懲罰那些有權享有社會救濟與合法居留的移民。此舉也顯示,即使川普政府將非法移民家庭的父母與其年幼子女拆散的若干移民政策遭到強烈反對,法院也因此採取行動,但川普對於限縮移民的方針仍無退讓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