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遭性侵 傳訊「我有小孩了」 釣出狼人
2016/05/03 06:00
〔記者金仁晧/台北報導〕12歲少女小瑄(化名)用聊天軟體認識男子曹哲遠,兩人初約在台北市南港租屋處見面,曹男就伸出狼爪,儘管小瑄大喊「我才國一!」仍遭曹男性侵,案發後,小瑄的學姊以小瑄的通訊軟體發「我有小孩了…」訊息給曹男,取證智逮曹男,士林地院判曹男8年半徒刑。
大喊我才國一仍受害
小瑄指控,她在103年10月認識暱稱Perry的曹男,兩人相談甚歡,104年1月29日中午下課後,曹男騎機車到學校附近找她,提議回租屋處休息,她不疑有詐當下便答應。
小瑄表示,曹男屋內沒有椅子,兩人只能坐在床上看電視聊天,曹男突然將她推倒,儘管她大喊「我才國一,不要碰我!」仍遭曹男性侵。
小瑄事後向學姊哭訴,老師得知後通知家長並報警,學姊還以小瑄的通訊軟體BEE TALK帳號發訊息給曹男,提及「我有小孩了,等法院的傳單吧!」曹男嚇得回應「是誰的小孩?」
開庭時,曹男坦承當天和小瑄雖共處一室,但否認伸出狼爪,堅稱是小瑄惡意誣陷。
警提醒勿輕易外洩個資
法官認為,小瑄能繪製現場圖,並於記事本中記載細節,依其年齡應非憑空杜撰,且醫院驗傷診斷書證明小瑄處女膜有撕裂傷,顯見性侵屬實情,判處曹男8年半徒刑。
警方提醒,透過網路認識朋友,切勿輕易透露聯絡電話、住址等個人資料,相約見面宜選擇人數較多的網聚,或邀請朋友同行,地點應在人多的公共場合,此外也須知會家人,過程中一發現對方有奇怪的言行,應冷靜儘速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