搓女兒胸部謊稱「改身體」 神棍狼父遭重判
〔記者王駿杰/新竹報導〕新竹一名狼父在自家開設私人神壇,竟假借「卡到陰」名義,要未成年女兒小欣(化名)掀上衣「改身體」,用狼爪揉乳5分鐘;這名狼父離譜行徑還不止於此,他得知小欣交男朋友,又假借要「檢查處女模是否完整」,以手指插入女兒陰道轉動,新竹地院審理終結,重判狼父有期徒刑11年。
經查,這名45歲狼父常在家中坐禪修道,4年前他與元配離婚,帶著女兒小欣與林姓妻子再婚,狼父在家中開設私人神壇,平時替人畫符、改運、調身體等宗教儀式或活動。
但他罔顧人倫,103年間看見就讀國一、亭亭玉立的小欣在房間打電腦,小欣指自己胸悶,狼父竟向她誆稱卡到陰,要幫其「改身體」,要求小欣掀開上衣,藉此伸出狼爪隔內衣揉捏胸部約5分鐘。
之後小欣交了男朋友,狼父懷疑女兒與對方上床,竟在一家3口打坐時,當著林妻的面假借要檢查小欣的處女膜是否完整,要她掀開裙子,將內褲脫下,以食指三節進入小欣陰道內旋轉,藉此「檢查」。事後,小欣因與男友交往經學校通報,社工在訪談中察覺有異,追問下小欣才透露遭襲狼爪,在社工陪同下報案。
法官審理時,狼父辯稱是以自己理解的民俗方式幫女兒畫符調身體,畫符部位以胸部為主,難免不甚觸碰;之後因得知女兒常到男友家,擔心與對方發生性行為而吃虧,為檢查處女膜,才會用手指插入女兒陰道,並告知女兒別跟男人發生關係,這些舉止都不是要滿足自己的私慾。
法官痛批,被告身為人父,竟利用與被害人同住機會,對未成年被害人加重強制猥褻,還變本加厲加重強制性交,嚴重違背倫常,絲毫未慮被害人當時未成年,心中產生的陰影恐終身難以抹滅,嚴重戕害被害人身心健康及人格發展,且犯後飾詞卸責,假借修道、改運、檢查處女膜等將對被害人的行為合理化,態度非佳,審酌依強制猥褻罪處有期徒刑3年6月、強制性交罪處有期徒8年,應執行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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