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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夫買摩鐵床單 蒐證妻通姦

2016/03/05 06:00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新北市一名蔡姓男子,發現妻子與曾男LINE有曖昧對話,找徵信業者跟監,果真見到2人進入摩鐵,蔡男買下摩鐵床被單佐證,但因床被單查無DNA與精子細胞,縱使事後曾男簽250萬元和解書,測謊也未過,但因未捉姦在床,也無保險套證物,新北地院認為,無證據證明2人嘿咻,昨判2人無罪,可上訴。

判決指出,103年初,蔡男發現妻子與曾男LINE互稱「親愛的」,還互傳「我是屬於你的」、「我最愛的是你」、「飽暖思淫欲」等對話,懷疑妻子外遇,委託徵信業者追查,徵信業者同年5月,發現蔡妻與曾男一同前往土城區一家摩鐵,隨即通報蔡男。

驗無DNA與精子細胞 無罪

蔡男在員警、徵信業者陪同下進入摩鐵房間,發現2人衣著完整,現場也未扣到用過的保險套,蔡男買下摩鐵床被單,堅持提告通姦,蔡妻、曾男在警局簽下「疑似」妨害家庭和解契約書,曾男並願賠償250萬元,2人測謊也未過,檢方因此依通姦罪嫌將2人起訴。

但蔡妻、曾男在法庭上均否認通姦,2人雖簽下和解契約書,曾男也承諾賠償,不過因契約書並未載明2人於摩鐵曾發生性行為,加上蔡男買下的床被單沒驗出任何人的DNA與精子細胞,法官因此判2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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