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吵架後和好砲? 性侵羅生門

2015/11/30 06:00

〔記者劉慶侯/台北報導〕22歲張姓男子在國軍重要軍情單位服役,因網路遊戲「尬舞」結識21歲吳姓女友,雙方月前分手,吳女控告,張男在飯店性侵她3次;張男到案連聲喊冤,辯稱雙方吵架後和解,但承認有「恩愛過2次」,因被害人堅提告訴,警詢後將張男送辦。

家住高雄的張男,去年8月間在線上遊戲「尬舞」聊天室,認識吳姓女大學生,張男後調往國軍位於台北的重要軍情單位服役,張男休假時,經常與吳女聚會外出遊玩。

男說沒強迫 女控被硬上

吳女向警方報案,指控她到張男投宿的飯店拿取衣物時,因覺得兩人繼續交往沒有未來,主動提分手,張男暴怒強行掐住她脖子,她大聲驚呼,再遭張男拿枕頭摀住臉部,當晚連續性侵她3次。

張男到案後否認指控,供稱案發當日,他要求吳女陪他去剪頭髮,吳女突然情緒失控提分手,雙方確有發生肢體拉扯,最後他提出幾個「改善未來關係方案」,吳女也同意繼續交往,雙方當晚「發生2次恩愛關係」。

張男認為吳女胡亂指控,但被害人堅提妨害性自主告訴,並在婦幼隊完成報案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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