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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法事前先開房間...女禮儀師告男法師下藥性侵

張姓法師與女禮儀師到賓館溫存,女方事後卻怒控遭張男下藥性侵。圖與本新聞無關。(情境照)

張姓法師與女禮儀師到賓館溫存,女方事後卻怒控遭張男下藥性侵。圖與本新聞無關。(情境照)

2015/11/27 11:05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張姓法師辦法事時與女禮儀師結緣,情投意合的兩人相戀半年多,直到今年7月,兩人要去辦法事前,就近先到賓館溫存,未料,女方事後卻怒控遭張男下藥性侵;張男則指「都認識那麼久了,下什麼藥啦!」反咬女方向他借錢不成才亂告,台北地檢署勘驗女方的血液及驗傷報告,均查無被性侵的事證,今將張男不起訴。

今年7月某日下午1點多,張男要去辦法事之前,先與擔任禮儀師的女友到台北市大安區的賓館開房間,檢方勘查賓館監視器畫面,發現兩人完事後一同走出賓館,女方當時意識清楚且步伐穩定,不像曾遭下藥。

女方指控,當天她與張男到賓館後,不久就陷入昏迷,醒來後覺得渾身不對勁,懷疑遭張男下藥及性侵;但檢方數次傳喚她出庭,她都藉故託辭,指「我要出國散心,不想出庭」。

張男應訊時承認當天曾與女友在賓館發生性關係,但否認下藥、性侵女友,強調女友因向他借錢不成,才氣得亂告他性侵,並強調「都認識那麼久了,下什麼藥啦!」

檢方勘查女方的驗血及驗傷報告,均查無她被下藥及性侵的事證;此外,當天值班的賓館櫃檯職員也證稱,女方在入房登記及退房時,都沒有求救,且衣著整齊,可以自行行走,看不出有何異狀;檢方因此認定張男罪證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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