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聲押魏 學界批淪負面教材

魏揚(右站立者)。(資料照,記者簡榮豐攝)

魏揚(右站立者)。(資料照,記者簡榮豐攝)

2015/07/15 06:00

〔記者黃欣柏/台北報導〕士林地檢署檢察官蔡啟文因認為魏揚遭「政治聲押」,決定挺身而出挑戰法務部長的人事圈選權。不少法律學者早在去年案發時,就曾聯名發文質疑檢察官「工具化」,認為檢方做法形同整肅異己、殺一儆百,簡直成了配合上級做事的行政事務官,堪稱是馬政府「人權立國」口號最大諷刺。

包括台大法律學院教授黃榮堅、林鈺雄,政大法學院教授何賴傑、楊雲驊等逾卅位法律學者,去年三月間就曾針對檢方聲押魏揚一事發表聯合聲明,憂心台灣檢察界高層自甘於淪為「政策執行者」,基層檢察官則為了升遷、調動等因素刻意配合,恐已失去身為「法律守護人」的公正性。

聲明提到,法學教授們上課時經常告誡學生,羈押是一種嚴重限制人權的行為,務必要查證清楚、慎重以對;但在魏揚案中,我國檢方卻完全成為負面教材,在前閣揆江宜樺震怒之下,立刻以公然聚眾、毀損、妨害公務等六大罪名聲押魏揚,相較於查辦警察過度執法的速度,效率堪稱無與倫比。

聲明質疑,檢察官如此疾言厲色地聲押魏揚,卻未能提出聲押證據,所幸最後北院認為「應屬檢察官臆測之詞」,將魏揚無保請回。

學者指出,近年檢察界有越來越靠向行政的趨勢,基層檢察官為了升遷、調動等理由,已忘記「法官法」第八十六條所述的「公正超然、謹慎執行檢查勤務」,要不是檢察官的羈押權早在一九九七年就被削除,「魏揚豈非早就蹲在看守所吃牢飯了?」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