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同志應召男 染愛滋照接客

2006/07/19 06:00

〔記者劉慶侯/台北報導〕腳底按摩師傅楊映宏涉嫌以「雅士」專業精油推拿作幌子,暗地經營男同志應召站,男女客兼收,被台北市警中山分局循線破獲,逮捕楊與從事性服務的另一名楊姓「男服務員」。不少警員說,男同志應召站十分罕見,警方指稱,研判應是首例。

曾有散播愛滋前科

令人震驚的是,37歲的應召嫌犯竟然是登記有案的愛滋病患,他曾因「明知有愛滋病等重大傳染性疾病,但仍故意散播、傳染」的行為,成為列記在案的前科犯。

警方對於楊姓應召男再次發生這種行為相當不齒,警方呼籲,曾經到這家男性應召站接受性服務的民眾,應儘早去醫療院所接受檢驗。

警方表示,38歲嫌犯楊映宏,本身是一名腳底按摩師,在北市林森北路一帶作按摩服務;但他在5月間先租下民生東路二段處所,再利用報紙刊登精油推拿的攬客廣告,強調旗下有5名「俊男」全都「技術一流」、「長相俊俏」,藉以吸引有癖好的男女客。

市警中山分局根據檢舉,循線前往埋伏調查,楊嫌向變裝的員警表示,假如從事男同志間代號俗稱「69」的口交服務,收費1500元,代號「10」的肛交則是3000元,也可到府服務,但價錢另計。

男女客兼收

警方人員一聽,始知是專營男同志性交易的場所,但是假如女客有性交易意願,店內男服務員也照樣提供性服務。

民權一派出所蒐證後前往臨檢,當場在現場查獲負責人楊映宏及楊姓男服務員,起出保險套、帳冊、色情光碟等證物,並將兩人帶回調查。

警方調查,楊映宏旗下有5名男服務員輪流上班,每次有客人上門時,便先播放男同志的肛交性愛光碟,希望藉以引起對方「性趣」,男服務員接客後與楊六四拆帳。

警方查出,楊嫌每個月可獲利高達十數萬元以上,顯示他的客源豐富,而這也代表可能染病的男同志人數相當可觀。警方訊後依妨害風化罪嫌移送地檢署偵辦,並通知衛生單位介入調查。


同志賣春企業化 社會隱憂

記者賴仁中/特稿

以組織方式經營的「同志應召站」過去罕見,如今出現,顯示同志情色已從過去單打獨鬥的散客,走向歐美國家般的「企業化經營」,這樣的發展趨勢值得警方密切注意。

同志賣春,向來只是「跑單幫」的行業,最常出現的是網路上同志單幫客,利用相關網站暗示提供性服務。

此外,也有人在報章刊出暗示性小廣告,或透過同志圈的口傳方式媒介買賣。另一種則是在同志常出沒的室內外場所,以「阻街」方式攬客,像是在一些特定三溫暖或公園等。

以往媒介同志情色時,賣春男不直接出面,而有類似「經理人」的角色幫他們招攬拉客,經理人再從中抽成,但這仍稱不上有規模的經營組織。

後來國內同志圈興起「同志轟趴」,一場同志盛宴,往往數十、上百人參加,他們之中有人搞免費一夜情,但也有人趁機談價錢賣色情,同志轟趴因此成為不少「同志舞男」賺錢平台。但轟趴後,接踵而來的,也衍生出傳染愛滋、吸毒問題,成為警方注意的現象。

警方昨天一舉查獲男同志應召站,則是真正把同志情色組織起來販售的新現象,它們的出現,不僅對同志圈或情色業界帶來刺激或衝擊,然而令人憂慮的是,過去單線的愛滋傳播途徑,已被有規模、有組織的經營體擴大開來。

有人認為,「戴個套子」就可解決絕大部分的問題,但有關人士說,同志圈總有一定比例堅持「不愛套」,他們既是高危險的易被感染群,也可能成為傳播愛滋的媒介者。同志應召站的出現,已成為不容忽視的社會課題。


散播愛滋 累犯不輕饒 最重判7年

〔記者賴仁中、孫友廉/台北報導〕明知自己感染愛滋還傳染他人,不僅犯罪,而且觸犯的是最重可判7年的罪刑;法界人士指出,若是有前科者再犯,法官勢必不會輕饒,很可能再加重其刑。

「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防治條例」第15條規定,明知自己感染人類免疫缺乏病毒(AIDS愛滋病),隱瞞而與他人進行危險性行為或共用針器施打,致傳染於人,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條並規定,觸犯前項條文的未遂犯也罰。

一般認為,未戴保險套從事性行為、口交、肛交等情,均屬危險性行為,詳細範圍主管機關已參照世界衛生組織訂出一個規範。

過去有一名在民國84年染病的愛滋男擔任「男公關」,隱藏自己病情,仍散布性交易訊息招攬女客,87年被查獲後,檢方依前項防治條例將他提起公訴。但法院認為,檢方無法舉證男公關確實與女客發生危險性行為,因而判決無罪。

不過,此案是因證據問題才判決無罪,並不代表男公關沒有涉案。換句話說,只要被查獲確有危險性行為,則被告必定有罪。

法界人士說,中山警分局查獲的楊姓應召男,未來若被認定有罪,因他有類似前科,法官審酌案情時,很可能認為被告惡性重大,一定不會輕判。

一名司法實務界人士依判決經驗研判,遇到嫉惡如仇的法官,很有可能直接從5、6年的高標起跳量刑。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