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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巡署查槍變栽槍 上千萬獎金6年無人領

2012/05/04 06:00

〔本報記者/綜合報導〕海巡署高縣查緝隊95年會同高縣警方到屏東縣查緝槍械走私案,開車運送槍械的司機陳明凱被員警擊斃,事後卻查出海巡署分隊長涉及栽槍,以致當時雖破獲118支制式長短槍,檢舉加查緝獎金上千萬元,但長達6年無人敢領,引起側目。

前海巡署分隊長羅強飛涉嫌於95年7月唆使友人劉雄漢,用漁船自菲律賓走私118支長短槍,由劉雄漢充當檢舉人,指稱綽號「阿海」走私大批槍械從屏東沿海上岸,並以「黎明專案」名義報請檢方偵辦,再會同高縣警方埋伏,司機陳明凱開小貨車載工人陳宏欣去搬運,因拒絕攔檢,警員黃慶和開了16槍(其中2發對空鳴槍)陳明凱被擊斃,陳宏欣自白是去載「私菸」豈知竟變「槍彈」,檢警追查察覺羅強飛有栽槍之嫌,驚爆案外案,移由軍檢偵辦,開槍的警員黃慶和獲不起訴。

據了解,海巡署南巡局曾於破案後向屏東地檢署表示欲請領6、7百萬元查緝獎金,但因死者家屬質疑海巡署栽槍,警方配合開槍殺人滅口,地檢署認為破案獎金暫不宜發放。

高雄縣警局督察室調查,開槍員警只是支援,堅稱因陳明凱開車企圖衝撞才開槍,並曾示警未果,用槍時機並無不當,至於栽槍案情則完全不知情,家屬提出的國賠案,最高法院已駁回家屬上訴定讞。

屏檢表示,查獲118支長短槍可頒發檢舉獎金、查緝獎金,估計各有6、7百萬元,合計上千萬元,但6年期間,檢舉人一直未出面申領;查緝獎金也因全案有栽槍爭議,跨檢軍警專案小組只有海巡署高縣查緝隊提出申請,但未被認同發放。

栽槍被告與國賠原告

委任律師竟是同一人

因前去運貨的陳明凱意外遭擊斃,致死無對證,軍檢仍追查出,早在破獲前,118支槍械就先被搬進海巡署房舍拆解藏放,事後再運到車城堤岸,涉嫌栽槍的前海巡署分隊長羅強飛因而被送軍檢法辦;死者家屬委託台中知名律師陳益軒打國賠官司,巧的是,他竟也是被告羅強飛的辯護律師,而引起側目。陳益軒律師強調,刑、民事兩件委任案,雖源自同一案,但兩案被告不相同,案情也有區別,刑事被告是涉栽槍的海巡署分隊長羅強飛,並非開槍的高縣員警,民事國賠案的被告則是高縣警局和高雄縣府,並無衝突或迴避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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