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2/15 06:00
〔記者林慶川/台北報導〕30多年前,知名律師尤英夫曾經為了一張1元5角的車票興訟,還打贏了官司。尤英夫昨天受訪時指出,當年,台北市公車處因為經營虧損,因此,將尚未到期的定期公車月票公告作廢,並將票價由1元調漲到1元5角,由於違反契約規定,為了爭取消費者權益,因此才會提告。
尤英夫說,「市公車處願意請當時要價1萬元的律師跟我打官司,卻不願賠我1元5角」,主因是一旦認錯,是很沒有面子的事,當時戒嚴時期,沒人敢告公家單位,他提告也不是真的為了這1元5角的小錢,而是要捍衛法律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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