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姦殺分屍女保險員 2殺人魔死刑定讞

陳金火與廣德強共同殺害施姓女保險員分屍案, 警方查獲死者電腦、手機及勒斃施女的童軍繩等破案證物。(資料照,記者廖耀東攝)

陳金火與廣德強共同殺害施姓女保險員分屍案, 警方查獲死者電腦、手機及勒斃施女的童軍繩等破案證物。(資料照,記者廖耀東攝)

2007/09/07 06:00

〔記者孫友廉、蔡智銘/綜合報導〕3年多前震驚全國的台中縣龍井鄉施姓女保險員遭性侵分屍案,被外界喻為殺人魔的被告陳金火,經最高法院認定與廣德強先性侵被害人,再殺人分屍及棄屍於化糞池,合議庭並直指兩人行徑兇殘、毫無人性、令人髮指、毫無悔意,昨天判處兩人死刑定讞。

死者家屬盼快槍決

施女父親表示,案子拖了好幾年,政府應該儘快將陳、廣兩人槍決,還給他女兒一個公道,也給社會一個交代;施父也感嘆,治安敗壞,小偷偷竊後交保又繼續犯案,希望法律能嚴厲一點,亂世用重典,否則人民連求個心安的心願都無法達成。

沒有「吃人肉」事證

合議庭強調,陳、廣兩人所犯的罪行,至今仍讓被害人家屬痛苦不堪,且犯罪後泰然自若,可見兩人極為冷酷,犯後也互推責任,實是「罪無可逭,有與社會永遠隔絕的必要」。

不過,被告「油炸烹食人肉」部分,合議庭認為除了廣某否認外,陳某的供詞也不一,再加上無其他事證,最後認定沒有「吃人肉」這件事。

兩人為最高法院今年判處死刑的第三、第四人;因部分人權團體要求廢除死刑聲浪高,政府也承諾朝此方向推動,故迄今「判死確定、尚未執行」的死刑犯,已累增至27人。

判決指出,現年42歲的陳金火,在台中縣龍井鄉新興路開設機車行,23歲的廣德強曾跟隨陳金火弟弟修機車,常至機車行逗留;92年12月,陳某心生淫念,要廣某與常來店裡的施姓女保險員連絡,以便聯手性侵害。

施女於12月7日晚間8時許赴約,陳金火關上鐵捲門後攻擊施女,趁施女昏死時脫光衣物,先由廣某性侵,陳某見施女奄奄一息,喪失興致,未再性侵。

廣某為湮滅事證,用水沖洗施女下體,並腳踩施女腹部讓精液流出,再與陳某分持美工刀、檳榔刀分屍,甚至削刮皮肉,分裝入塑膠袋,將屍骨藏在3樓室內預備冷卻水塔,屍肉丟入化糞池,兩人並瓜分施女的金戒指、現金、電腦及藍寶石墜鍊。

施女失蹤後家人報警,警方查出陳金火曾與施女電話連絡,前往機車行搜索,在水塔尋獲施女屍骨,一審時再開挖化糞池起出屍肉。檢警依地緣關係與犯罪手法,懷疑陳某另涉許、王兩名保險員及陳姓女學生等命案。

本案民事賠償方面,雖然法院判決被告賠償被害人家屬1千萬元,但兩人疑已脫產。

台中縣龍井鄉施姓女保險員遭性侵分屍。(資料照,記者蕭夙眉攝)

台中縣龍井鄉施姓女保險員遭性侵分屍。(資料照,記者蕭夙眉攝)

陳金火與廣德強共同殺害施姓女保險員分屍案, 警方前往陳金火的機車行蒐證。(資料照,記者廖耀東攝)

陳金火與廣德強共同殺害施姓女保險員分屍案, 警方前往陳金火的機車行蒐證。(資料照,記者廖耀東攝)

陳金火與廣德強共同殺害施姓女保險員分屍案, 警方從化糞池挖出死者屍塊。(資料照,記者廖耀東攝)

陳金火與廣德強共同殺害施姓女保險員分屍案, 警方從化糞池挖出死者屍塊。(資料照,記者廖耀東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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