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男師手繪傳統戲台30年 鄰嫌吵 法官要求控制分貝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在傳統戲劇布景繪製業佔有一席之地、人稱「明男師」的林丙皇,在桃園市龜山區住處開設工作室,為布袋戲、歌仔戲手繪布景長達30多年,桃園市文化局去年出版「咱的故事」,也收錄了林丙皇戲台後的彩繪人生。不過,林丙皇近年一再被鄰居檢舉製作布景時聲音太吵,還被告上法院,桃園地院從原告提出的資料及會同環保局實測,認為林丙皇操作部分機具時確實音量超過標準,判他須將音量控制在一定的分貝,並賠償鄰居5萬元。
林丙皇挨告 判賠5萬
對此判決,林丙皇苦笑說:「一個畫畫的被檢舉噪音,真的很丟臉。」他有很多話想說,但司法只看資料、實測數字來判斷,並不是他實際的工作狀況,他仍在考慮是否上訴。
明男師喊冤 考慮是否上訴
鄰居提告稱,林丙皇不分日夜、平假日,工作時以鐵鎚敲打、電鋸切割,發出的聲響噪音已干擾安寧,造成精神不堪負荷;該區依噪音管制標準,適用工廠第三類管制標準,法官去年會同環保局實測,測得林使用電鋸、線鋸裁切木材及鐵鎚釘木框的音量分別為71.1、81.7、73.4分貝,超出管制標準,判林須控制音量分貝,上午7點到晚間7點不得超過全頻67分貝、晚間7點到深夜11點不得超過57分貝、深夜11點至隔天上午7點不得超過52分貝,以及賠償鄰居5萬元。
林丙皇表示,傳統戲劇布景繪製已是夕陽產業,鄰居指他不分日夜、平假日都在敲打,根本不可能也非事實,他的工作量沒那麼大,偶爾才接案;製作布景僅前置作業須裁切木材、固定畫布,大部分時間都是在畫畫,畫畫沒有什麼聲響,且已盡力改善工具、設備,對判決結果感到無奈。
出身布袋戲大縣雲林縣的林丙皇,從小就會畫畫,15歲踏入布景繪製業當學徒,服完兵役後到桃園龜山自立門戶,開創屬於他自己的彩繪人生,許多布袋戲、歌仔戲班慕名找他繪製布景。
他說,傳統戲劇好景不常,自己曾想過搬遷或退休,但「如果收掉了,它就在我手上結束了!」基於對傳統技藝的使命感,且擔心過去的客人找不到人維修布景,因此仍持續做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