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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連上35天班腦溢血 旺全公司判賠580 萬

因嚴重超時上班致腦溢血昏迷的楊男,經過將近4年復健才勉強能走路。(記者李立法攝)

因嚴重超時上班致腦溢血昏迷的楊男,經過將近4年復健才勉強能走路。(記者李立法攝)

2018/12/07 06:00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屏東農業生物科技園區旺全國際公司的51歲楊姓員工連上35天班,腦溢血昏迷送醫急救,雖保住性命,卻因病成殘,勞動力減損近6成,勞檢單位發現,楊員倒地前1天工作時數達14.5個小時,前1個月天天上班10餘小時,旺全公司除違反勞基法被開罰,還被屏東地院判賠近580萬元。

楊男在旺全擔任水產加工作業員,2014年12月20日下午4點多突然昏倒,送醫診斷出腦出血及高血壓,因此失能無法再工作,且須長期復健。楊男出院後以旺全違反勞基法,求償600多萬元的工作損失、精神撫慰金及醫療等費用。

旺全主張,楊男工作無負擔過重情形,且有高血壓病史,當日中午外出大量飲酒,平日又有抽菸、喝酒習慣,楊男要負70%的過失責任。

發病前1天工作時數達14.5個小時

勞動部職安署前往旺全勞檢,發現楊男35天未休假,在發病前1天工作時數達14.5個小時。法官認為,楊男工作日夜操勞,造成身體「負荷過重」是發病主要危險因子,經鑑定勞動力減損57%,旺全應給付楊男579萬2571元較為合理;據了解,旺全公司不服一審判決,已提上訴。

楊男受訪時表示,他因神經受損,身體有一邊不聽使喚,無法工作,他和妻子只能靠職災給付金度日,3個孩子目前都半工半讀,為了工作把身體弄成這樣真不值得,只希望能獲得合理補償。

員工連上35天班腦溢血,法院判決旺全公司賠償580萬元。(記者李立法攝)

員工連上35天班腦溢血,法院判決旺全公司賠償580萬元。(記者李立法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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