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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假浪騙航錄器 3漁船詐3600萬補貼

台灣漁船只要申裝航程記錄器,就可以將記錄器上的漁船航程與作業時數換算成優惠用油的核配量,據此申請補助,不料竟被不肖漁民濫用詐領補助。
(資料照,圖中漁船非新聞事件漁船)

台灣漁船只要申裝航程記錄器,就可以將記錄器上的漁船航程與作業時數換算成優惠用油的核配量,據此申請補助,不料竟被不肖漁民濫用詐領補助。 (資料照,圖中漁船非新聞事件漁船)

2018/10/18 06:00

搖桅杆 虛增作業時數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扯!新竹地區兄弟檔陳相萬、陳相量與男子郭錦龍共3名漁船船長,被控將漁船停靠在中國福州市港邊後,以自製電動馬達或人力連續搖晃桅杆,藉此仿製海上波浪搖擺情境,使船上航程記錄器的航程時數大幅增加,返台後再向漁業署詐取漁船優惠用油,合計詐得3600萬餘元;新竹地院審理後,昨依共同詐欺罪將3名船長分別判刑1年6月、4年2月及4年10月,犯罪所得全數沒收,可上訴。

溢領補貼優惠用油

判決指出,陳姓兄弟分別是新竹順利泰668號漁船與順利泰818號漁船船長,2人看準政府對漁船有漁業用油補貼,且補助方式是以船上的航程記錄器來推算航程和作業時數,2008年從新竹漁港出航前往中國福建黃岐漁港後,竟把船停靠在福州市漁港內,利用自製的電動馬達來震動、旋轉航程記錄器天線,使航程記錄器的航程時數快速上升,返台後再以假里程向漁業署詐取優惠用油的配油量,2艘漁船共溢領1060萬公升,換算後相當於3177萬元不法利益。

兄弟檔就A走3177萬

此外,海德億號船長郭錦龍則是擅自將漁業署裝設的航程記錄器天線拆下,移置安裝在船桅頂端,等船航行到福州市後,再以人力連續搖晃桅杆,以此方式虛增作業時數,總共溢領優惠漁業用油122萬公升,換算後相當於430萬元不法利益。

判刑還要追繳3600萬

新竹地院法官認為,3名船長對政府補貼漁船用油的美意不知珍惜,反而趁機詐得不法利益,惡行非輕,昨依共同詐欺罪將陳相萬、陳相量各判刑4年10月、4年2月,犯罪所得1644萬元、1533萬元均沒收;郭錦龍則判刑1年6月,犯罪所得430萬元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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