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父友人:奕含高二就被性侵 父備文件駁陳星聲明
2017/05/18 06:00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才女作家林奕含輕生疑案,不願具名人士表示,林奕含念高二時就向父母透露,曾遭狼師逼迫口交,證明與狼師並非合意發生關係。
奕含閨密已協助檢方調查
林父也將向檢察官聲請傳喚林奕含從小到大的好友作證,以對照林奕含小說的情節,確實就發生在林奕含的身上。據悉,台南地檢署本週一已傳喚林奕含的閨密,協助查證林奕含生前說法與小說內容的真實性。
此外,林父已備妥3名醫師開立的林奕含精神疾病就醫證明,要佐證林奕含是直到高三下學期才開始就醫治療精神疾病,而非如補教名師陳星聲明所指她在16歲(高二)就有嚴重憂鬱症,以反駁陳星所言不實。
陳星暗指奕含早有憂鬱症
陳星在5月9日聲明,指2009年2月,因林小姐(指林奕含)是高三學測滿級分生,同心補習班的招生主任安排林小姐與其合照留念。其後,林小姐及一群資優生參加補習班安排的加強輔導課,此段期間均僅於課堂上見面,無私下來往。與林小姐是在2009年8月(準備讀大學)後,兩情相悅交往約兩個多月。
陳星聲明又指,據林小姐專訪中表示於16歲即已有嚴重憂鬱症,本人當時與其素未謀面。
依陳星說法,似暗指林奕含原本就有憂鬱症,並非因他而罹此症。
林父要證明高三下才治療
但林父的友人透露,林父已備妥林奕含就醫證明紀錄,這份診斷紀錄有3名醫師的共同證明,證實林奕含是在高三下學期才開始就醫治療精神疾病,陳星聲明的時間點不正確。
關於傳喚閨密,南檢不予證實,只強調但凡有利於偵辦的人士,諸如林的閨密、同學、朋友或師長、親人,檢方都會相繼傳訊,檢察官近日傳喚相關人士到署說明,至於傳訊對象、內容,不便對媒體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