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護理師自願上車 和誘罪不成立
2016/11/22 06:00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患有腎疾的60多歲鄭姓男子到醫院洗腎,結識小他近20歲的女護理師,他得知女護理師婚後與丈夫不睦,便以好友身分充當她的心靈導師;某次他開車載女護理師一程,卻被她丈夫告和誘罪;台北地檢署認為,2人只是朋友關係,女護理師是自願上鄭男的車,昨將鄭男不起訴。
檢方調查,女護理師丈夫僅拍到妻子坐上鄭男轎車的照片,無法舉證2人之間有發生不倫關係,他自知告不成通姦罪,遂指控鄭男和誘;但檢方認為,僅憑女方坐上鄭男車子的照片,並無法證明2人有何踰矩行為,且女方是自願乘坐,認定鄭男罪證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