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雞遭雞打 翁鼻血濺牆又破財
2016/07/16 06:00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32歲女子黃美玲租套房接客賣春,72歲的彭姓嫖客興沖沖上門,黃女竟以拳頭、安全帽將彭翁打到鼻血濺牆、顱骨骨折,強盜2萬元等財物,彭翁住院3天後報警,高等法院昨依強盜罪判黃女5年4月徒刑,可上訴。
黃美玲在新竹縣湖口鄉向人分租小套房接客,前年10月4日下午,彭翁上門買春,黃女見他頭髮花白,年事已高,竟迅速鎖門,以拳頭和安全帽連續毆打已72歲的彭翁,令他交出身上財物。
以拳頭、安全帽毆打
彭翁被黃女打得滿臉是血,鼻血還飛濺到牆壁,留下「向上、向左下和向下」等3處血跡噴濺痕,黃女還嗆說「不拿出來,就叫外面的人進來再打你一頓」,彭翁嚇得交出手機、身分證、證照和2萬元現金。
黃女認為老人家衣褲時常有暗袋藏錢,懷疑彭翁沒有交出所有財物,又拿出安全帽繼續施暴,將他打得臉部瘀血、腫脹、左側顱骨線性骨折,幾乎不成人形,黃女接著將彭翁的褲子搶過去,仔細檢查後,才命令彭翁穿好衣褲離開。
臉部腫脹、顱骨骨折
脫離黃女魔掌後,彭翁到一家醫院掛急診,治療3天後向警方報案。
黃女在警訊和偵查時,矢口否認強盜彭翁的財物,一審時,改口承認強取彭翁鑰匙、手機、身分證等物和零錢60元,全案在高等法院審理時,法官拿出絕招,提出彭翁被打傷的診斷書,警方查出她的安全帽上、接客套房牆壁上3處血跡噴濺痕,以及驗出是彭翁的血跡等事證,要求她說明,黃女仍否認毆打及強盜2萬元。
高院認為,綜合相關事證,已指向黃女強盜、毆打彭翁無誤,斥責她無悔意,昨依強盜罪判她5年4月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