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警員夫婦自殺?保險公司判賠逾6千萬

員警林雍昇夫婦被火嗆死2屍3命,被檢警喻為「密室命案」,案情出現大逆情!(資料照)

員警林雍昇夫婦被火嗆死2屍3命,被檢警喻為「密室命案」,案情出現大逆情!(資料照)

2013/02/25 11:52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屏東警員林雍昇夫婦和家人,生前向富邦等10家公司投保,後來住處失火被燒死,家屬請求理賠1億多元,一審認為2人自殺身亡,超過2年以上壽險部分要賠,判決富邦等4家公司應給付1876萬元,但二審僅認定林婦自殺,改判10家共應賠償6300多萬元。

據了解,87年2月至96年1月止,警員林雍昇、 唐玉薰夫婦等人,分別向富邦人壽、台灣人壽、紐西蘭健康人壽、中國人壽、國華人壽、全球人壽、南山人壽、中華郵政、富邦產物和英屬百慕達商友邦人壽等10家公司,總共投保1億3000多萬元,其中林員雙親投保金額為1500萬元。

96年4月29日,林姓夫婦位於屏東縣枋寮鄉內寮村沿山路發生火警,二人因一氧化碳中毒死亡,家屬認為意外事故,要求中華郵政等10家公司理賠壽險和意外險共1億3000多萬元。

不過,中華郵政等被告,則以林姓夫婦自殺身亡、未續約 、未簽名或證件不齊全等理由拒賠理賠。

地院法官依據火警鑑定報告,研判林姓夫婦自殺身亡,判決富邦、台灣人壽、紐西蘭健康人壽和南山人壽等4家公司應給付1876萬元,但林家屬不服提起上訴,高雄高分院則調查,林婦生前有自殺傾向,其夫曾多次規勸她,研判是林婦點火,但無法證明林員也是自殺,因此改判保險公司要賠償其意外險。

自由電子報關心您︰自殺不能解決問題,勇敢求救並非弱者,社會處處有溫暖,一定能度過難關。防治求助管道

筆跡鑑定結果出爐,唐玉薰和林雍昇投保簽名,並沒有被人偽簽或變造。(記者黃良傑攝)

筆跡鑑定結果出爐,唐玉薰和林雍昇投保簽名,並沒有被人偽簽或變造。(記者黃良傑攝)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