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當庭拿藍白拖丟法官 橋院成立以來首例
男持藍白拖丟法官,被橋院判處拘役。(記者鮑建信攝)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橋頭地院成立5年多來,首次發生法官開庭被丟藍白拖,王姓嫌犯自認會被裁定延押,竟涉嫌丟鞋洩恨,被法官依妨害公務罪,判處拘役50天,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據了解,王男不滿友人小真(化名)及其朋友在網路上對其惡意攻訐,於去年9、10月間,在高雄市住處上網,涉嫌散布小真個資在色情網站,並出言恫稱,要用西瓜刀砍掉她手腳、砍完餵狗丟海,甚至指她喜歡做愛、玩四腳獸、百人斬等,涉嫌加重誹謗、恐嚇、公然侮辱,及違反資料保護。
檢方偵辦期間,以王男有反覆實施恐嚇危害安全,及有滅證之虞,聲請法院羈押禁見獲准,並自2020年12月16日起,關在矯正署高雄看守所,檢方在今年2月3日偵結起訴,全案移審橋頭地院。
4月26日下午2點30分,承辦法官開庭,進行延長羈押訊問程序時,王男則坐在被告席,在場人員還包括檢察官、蒞庭書記官、通譯、法警,及王男辯護律師等多人。
法官訊問羈押要件是否仍存在,以便判斷要不要裁定延長羈押,王男回答完畢後,法官準備離席時,王男先將自己腳上所穿藍白拖鞋1隻脫下後,再以右手朝法官席位方向丟擲,擊中法官旁邊的牆壁,隨後被在場法警制止,由院方向橋檢提出告發。
院方9月間宣判,審酌王男坦承犯行,態度尚可,損害未持續擴大,從輕量處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