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法官走側門 法庭建置有法規

2016/02/14 06:00

除了法槌,法庭建置也不是隨隨便便,也有法律明文規範,依《法庭席位布置規則》規定,法庭的牆壁、天花板必須漆成乳白色,桌椅必須是原木色或褐色,法官席「法檯」須墊高二十五至五十公分,法官、檢察官、書記官走法庭的後側門,不與當事人一樣走法庭正門。

資深法官指出,六十九年審、檢分隸制度實施前,法官與檢察官並肩同坐,高高在上審訊被告,審、檢分隸後,經多年多次修訂,法庭位置已大不同,檢察官退出法官席法檯,下移至被告席對面的對立位置,與被告、辯方處於平等地位,法官席法檯墊高高度也大幅下降,以五十公分為墊高上限,大大舒緩面對法官時的壓迫感,「從法庭建置就可看出人權的進化程度」。(記者張文川)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