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賄選案開庭 劉樂妍稱「參加海峽論壇」再放法官鴿子

女藝人劉樂妍。(資料照)

女藝人劉樂妍。(資料照)

2020/09/30 18:00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被網友封為「女版黃安」的39歲女藝人劉樂妍,前年九合一大選期間涉以減收1000租金行賄女房客,要求對方投票給當時參選台北市議員的羅智強,台北地檢署今年4月將她依違反選罷法行求賄賂罪嫌起訴;台北地院今第二次開庭,劉樂妍仍未到庭,連續2次放法官鴿子,辯護律師說她因正在以記者身分參加「國民黨不敢去的那個海峽論壇」,未能返台開庭;法官要求律師在10月13日向劉女確認在中國的送達地址。

上次開庭5月27日時劉樂妍也未到庭,法扶指派的律師鄭志政當時說她在中國陝西有拍片工作,要等7、8月才能返台。但時隔4個月今再次開庭,劉樂妍又未到庭,律師稱劉樂妍正在對岸參加9月19日開始的海峽論壇,「對,就是國民黨不敢去的那個海峽論壇」,她是以中國當地媒體記者的身分前往採訪,目前正在雲南、貴州參加主辦單位安排的參訪行程。

法官質疑,海峽論壇在9月19日就已開幕,劉樂妍方面卻直到9月28日才向法院陳報此情況,是否有意規避開庭。律師說每個人的行程都有可能隨時變動,「2個月前可能OK,臨時也可能變得不OK」。

法官請律師確認劉樂妍在中國的地址,律師說他都是和劉以電子郵件聯絡,無法代為確認她的地址。

法官要求律師通知劉樂妍具狀並蓋章確認3件事:是否指定律師或在台家屬為送達人?確認劉女在中國的送達地址?下次開庭能否遵期到庭?並將此狀拍照傳送給律師,由律師於10月13日前回覆法院。全案候核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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