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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摑員警兩罪判決確定 李婉鈺:不公平的判決

前新北市議員李婉鈺被控掌摑員警案,今天判刑確定,李婉鈺表示,這是不公平的判決。(資料照,記者賴筱桐攝)

前新北市議員李婉鈺被控掌摑員警案,今天判刑確定,李婉鈺表示,這是不公平的判決。(資料照,記者賴筱桐攝)

2020/05/07 11:53

[記者賴筱桐/新北報導]前新北市議員李婉鈺2017年到前立委張碩文家狂按門鈴、與鄰居起衝突,且被控掌摑員警,一審被依妨害公務罪判4月徒刑、強制未遂罪判拘役20天,李婉鈺不服提起上訴,高等法院今天駁回上訴,李仍各判刑4月、拘役20天確定,得易科罰金14萬元。李婉鈺對此表示,這是不公平的判決,將等收到判決書之後再與律師研議。

李婉鈺今天上午受訪表示,這是非常不公平的判決,從一開始檢察官的起訴書內容,誤導案件情節,又指她事後在臉書批評檢察官,「什麼時候現在可以用臉書言論自由來辦案?」難道現在在臉書放砲、罵人、批評或表達自己意見的人,全部都要被抓去判刑嗎?

李婉鈺提到,對她動手動腳、行為不當的員警,最後沒有得到任何處置,當時員警說「大家各退一步」,她雖然受傷,但是未提告傷害,而她卻因此被誤導成是一位形象糟糕的民意代表。

李婉鈺說,她另提供2名員警在電梯裡對她有羞辱不堪的對話,在員警有成見的心態下,對她做出不當處理的行為,最後結果是員警沒事,而她得到最大的懲罰,她對此表示「最深的遺憾」,並質疑「完全不是公平的審判」。

李婉鈺表示,目前尚未收到判決書,等收到判決書後,再與律師研究後續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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