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控傢俱銷售人員推銷害倉促簽約 法官判還全部訂金
2019/08/11 22:27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何男指控傢俱銷售人員推銷專案產品,使他倉促簽下55萬餘元商品訂購單,並當場刷卡支付訂金16萬8000元;但他返家後覺得訂購與實際需求不符,且有7天鑑賞期,卻在要求退訂時遭拒,因此提告廠商要求退費;業者辯稱訂購單上已有相關註明,拒絕退訂。台北簡易庭認定,雙方屬於「訪問交易」,何得依規定享有7日鑑賞期,上月中判業者應退還全部訂金,可上訴。
何男去年2月4日帶家人赴古亭展覽館參觀家具展,經愛度公司業務人員推銷而下定專案套組,並當場支付訂金;然而,他返家後發現諸多商品與實際需求不符,遂通知愛度家居解約,卻遭拒。
何男認為,該契約以誘導方式進行,且愛度家居未提供比價機會,就以話術迫使倉促簽約,加上身為消費者的他應享有7天猶豫期,因而提告要求返還訂金16萬8000元。
愛度家居否認指控,辯稱何男當天自行參觀攤位並選購家具,經親自試用才簽約,且商品訂購單已註明「此專案活動優惠,訂購商品尺寸,樣式已經確認,不可更改退換」。
法官認定,愛度家居在銷售現場未提供充足商品資訊與價格,供何男考慮或與其他業者作比較,屬於「消保法」規範的「訪問交易」,何因此可在7日內不必說明理由、負擔任何費用或對價,辦理解約,上月16日判愛度家居應給付何16萬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