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逼車還砸硬物 男判刑4月
2019/01/14 19:01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41歲鄭姓男子於去年5月間,開車行經國道一號高速公路北上110公里處時,因與陳姓男子有超車糾紛,竟在國道上逼車,還搖下車窗,朝對方車輛丟擲不明硬物,導致陳男汽車鈑金凹陷,新北地院依強制罪判鄭男4個月徒刑,另依毀損罪判拘30日,可上訴。
檢警調查,去年5月5日晚間9點半,鄭男開著租賃小客車,沿國道一號高速公路,由南往北方向行駛,行經北上110公里處時,與陳姓男子因超車問題產生糾紛。
鄭男竟不顧危險,在國道上逼車,他先從內線車道超車,再驟然變換車道到中線車道急煞,接著又從外側車道逼車。
不僅如此,他逼車時,還搖下車窗,朝陳男的汽車丟擲不明硬物,導致陳男汽車右後車尾鈑金凹陷;鄭男被逮後辯稱丟擲的物品是衛生紙,不可能砸壞對方車輛,檢方不採信,依強制及毀損罪嫌起訴。
法官認為,鄭男不思行駛高速公路時,應恪守與他車間關係,僅因細故不思保持理性駕駛,在國道上逼車、丟擲物品,判刑4個月加拘役30日,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