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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藥性侵前女友 判刑7年8月

新北地院。(記者王定傳攝)

新北地院。(記者王定傳攝)

2018/12/03 14:01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葉姓男子與女友小美(化名)分手後,自認感情與金錢付出甚多,卻未獲所期待回應,心有未甘,今年7月竟趁機在小美飲料中偷加FM2,等她藥效發作後性侵得逞,新北地院依以藥劑強制性交罪,判他7年8月徒刑,可上訴。

檢警調查,在寵物店擔任店長的葉男,與小美原本同居,但分手後自認感情與金錢付出甚多,卻未獲所期待回應,心有未甘,今年7月27日上網購買FM2,同月31日凌晨,以搬離自己行李為由,跑進小美住處,趁她上廁所時,偷偷在她飲料中放入藥丸,待她藥效發作後性侵得逞。

小美後來清醒後奮力推開葉男,躲入廁所並報警處理,合議庭斥責他手段甚為卑劣,事後更將摻有FM2的飲料瓶,丟到小美住處隔壁大樓頂樓,有意湮滅罪證,其所為嚴重危害被害者身心健康及人格發展,及小美日常生活及工作表現,甚至求助心理治療及定期看診。

雖葉男認罪,有悔意,但小美所受創傷甚難平復,堅決拒絕和解,至今未能獲得小美原諒,判刑7年8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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